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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培华:孔子对于法治的态度新探

时间:2011-9-26 11:03:39  来源:不详

《论语·泰伯》:“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其对于施政环境有所抉择可以理解,但对政治环境的要求过于理想化了。这里有一个二律背反的问题,即“天下有道”局面,究竟应该是政治家治理的结果呢,还是其出仕为政的前提条件?孔子对“隐”与“见”的论述,似有颠倒因果之嫌。这也是他“遍干诸侯而不遇”的一个原因。

 

以往论者讲“儒法斗争”,认为孔子重人治不重法治、反对变法,是旧制度的卫道士。此类观点值得商榷。徐复观曾讲:“说儒家重人治而不重法治,便首先要看对‘法’的解释……若将法解释为刑法,则儒家确是不重视刑法,但并不否定刑法。若将‘法’解释为政治上所应共同遵守的若干客观性的原则,及由此等原则而形之为制度,见之于设施,则孟子乃至整个儒家,是在什么地方不重法治呢?”先生接着从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论述了儒家对法治的重视,并强调:孔子所谓“‘齐之以礼’的‘礼’,其基本精神正合于现代之法治,而法家的‘法’,偏于刑法的意味重,并与现代的法治不同。因此,‘齐之以礼’即是主张法治。”此论对于纠正一些人对于儒家和现代法治的偏见,实有振聋发聩的作用。

 

    孔子之道是内圣外王之道。儒者在野不得位,只好侧重于“内圣”;一旦得位就会内圣外王并重,而不免执法。孔子任鲁国司寇,是最高法官;孔门弟子从政,也不免断狱执法。钱穆说“法原于儒”;郭沫若[注: 郭沫若(1892年11月16日—1978年6月12日),清光绪十八年九月二十七日(1892年11月16日)出生于四川省乐山市观娥乡沙湾镇,汉族,原名郭开贞,字鼎堂,乳名文豹,号尚武。]说“前期法家在我看来是渊源于子夏氏。子夏氏之儒在儒中是注重礼制的一派,礼制与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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