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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缘何成“稿愁” 作家没钱没时间难打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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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3-1 9:37:2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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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明星作家出版社争抢着为其出书,他们这些普通作家在很多时候还要有求于出版社,毕竟这是他们的生存饭碗。“其实大家并不是没骨气,你的书如同你的孩子,孩子在人家手里,你就没办法。”北猫说,尽管出版社会拖欠其稿酬,“但只要最后给了,以前的事情也就不计较了。”
“文人都是喜欢要面子的,如果出版社因书的销量不好而拒付稿酬,总感觉这事情说出去挺丢人的。所以目前虽然出版社违约现象严重,但是真正去走法律途径的作家并不多。”不k拉说,出版社也摸准了作家们的这个“命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他们拖欠稿酬的行为。
个体维权成本过高是多数作家望而却步的主要原因。“打官司需要钱,我是个穷作家,我没钱。”北猫说,面对出版社这样的团体机构,单个作家的力量是很弱小的,“应该有专门帮助作家维权的行业协会或团体。”
在夏商看来,打官司需要走复杂的法律程序,有时需要一两年时间。“所投入的成本和我最后所得到的能否成为正比?另外我们作家要写作,没有那么多精力和时间去耗在这些事情上。”夏商说。尽管他也知道这样会助长出版方的违法气焰。
或可借鉴作家经纪人制度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除了尽快完善出版监管体制,引导出版社履行合同规范,加强作者法律意识外,引进作家经纪制度或许会有效解决作家维权成本过高的问题。
据了解,在出版市场较发达的国家,出版经纪人扮演着现代出版业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作家一般都由特定代理公司代理其作品出版或影视改编等商务事宜,其只需专注于写作。如此,一旦出现出版方拖欠稿酬之类的纠纷事宜,作家便可交由其经纪人出面交涉,既可降低维权成本,又利于其专心创作。
在国内,目前的现实情况是,除了极少数知名作家拥有自己的经纪人,大多数作家的书稿都是凭口碑和私人关系交给出版社出版,本该维护作家权益的经纪人身份由出版社兼任。如此一来,出版社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对作家而言,其后果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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