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是一个专门法,必须与民法通则等上位法的精神一致。公平交易是一个基本原则。“不保真”不等于你就可以欺骗。这是一个原则性问题。所以说“拍卖不保真”是一种对法律的误读。他说,拍卖的古董、艺术品未见得没有瑕疵,例如一件古瓶可能会有瑕疵。这与“不保真”是两个概念。《拍卖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竞买人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瑕疵。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 宋新潮认为,将来拍卖者不仅要“保真”,还要把瑕疵告诉公众才能交易。
与此同时,许多委员还认为应对文物、博物馆专业从业人员提出了职业道德要求。安家瑶委员说,美国考古学会即对会员提出要求,不得从事和参与有经济升值和买卖行为的文物交易活动。我国老一辈文物考古工作者也严格恪守不从事文物收藏的职业道德底线。而现如今,一些文物、博物馆的从业人员无视单位规定,到处走穴从事商业文物鉴定活动,甚至对自己并不擅长的领域鉴别真假、信口报价。
为此,李修松、余辉等代表委员都建议规范民间文物鉴定业务与行为,尽快推动拍卖法的修订,对虚假鉴定联手做局等涉嫌欺诈行为,除承担民事责任外,须追加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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