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1 蓄谋已久还是临时起意?
据介绍,石柏魁曾在公安机关称,“我在网上见到很多故宫玉器、文物的介绍,想去故宫看看是不是有网上介绍得那么好……在展厅内听导游说这些物品是金的,就想偷上一两个,这辈子、下辈子都不用愁了。”
但此后在庭审中,石柏魁翻供,称作案前并未预谋,是在故宫躲雨时临时起意,没想到后果如此严重。
其律师表示,石柏魁没准备作案工具,其盗窃时所用的铁棍、手电筒、电线都是故宫内物品,而且他当时身着紧身衣,也未带包。“他连得手后如何逃出故宫都没想过,就下手了,根本不符合蓄谋盗窃的常理。”
最终法院判决指出,公诉机关并未指控石柏魁系预谋盗窃,鉴于石柏魁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石柏魁的上述辩解,法院酌情予以采纳。
2 犯罪既遂还是盗窃未遂?
据石柏魁供述,盗窃后,其害怕引起注意,无奈之下将部分大件物品扔掉,其余的用大件套小件,有的在爬墙时遗落也毫无感觉。
检方认为,尽管石柏魁在逃跑过程中,先后将所窃展品遗落或丢弃,但9件展品已经脱离物品所有者的控制,因此石柏魁的行为应构成“既遂”。
石柏魁的辩护人则表示,案发后,失窃的5件展品在故宫内部被找到,应认定为盗窃未遂,希望法官在定罪量刑时有所考虑。
法院经审理认定,石柏魁所盗的5件展品虽然遗弃在故宫内,但遗弃地点或属于故宫内的公共区域,或属于不宜被人发现的地点,此5件展品是由于案发后的大规模搜寻及捡拾者的上交才得以起获,展品的所有人或控制人对其已实际失去了控制,其所有权亦受到了根本侵害,故本案不存在未遂情节。
3 保额定罪是否证据不足?
据了解,盗窃罪的定罪量刑主要根据盗窃数额,但本案中,司法机关未对盗窃数额给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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