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艺术层面
在中国古代,“风”与音乐歌舞、文学艺术的联系源远流长。
最显著的例子是《诗经》中“国风”的命名。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指出:“诗总六艺,风冠其首”,钱锺书[注: 钱钟书,原名仰先,字哲良,字默存,号槐聚,曾用笔名中书君,中国现代著名作家、文学研究家。曾为《毛泽东选集》英文版翻译小组成员。]先生阐释说,《诗经》中的“风”,从本源上说是风土风情,从体制上说是风咏风诵,从效用上说是风谏风教,相当于现在的地方民歌……一个“风”便将一部《诗经》的渊源、体用全都包括在内了!《诗经》中的《国风》加上《楚辞》中的《离骚》共同合成的“风骚”一词,在中国竟成了“文学才华”的代名词。
一个地域、一个时期的音乐歌舞集中体现了彼时彼地的风土、风俗、风尚、风情,“风”便成了一个地区“民歌”、“民谣”的代名词。历代官方都设有“采风”、“省风”的专门机构,“采风”就是对一个地区民歌、民谣、民谚、民俗的收集整理。“省风”,是通过对民间歌谣乐舞的分析鉴别来把握民心民意,并及时加以疏导宣泄。音乐歌舞、文学艺术既能通天地自然之“风气”,又能通世事人心之“风气”,甚至还能调养个人生理、心理方面的“气脉”,就像刘勰所说:“吐纳文艺,务在节宣,清和其心,调畅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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