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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儒家伦理思想与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的重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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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1-13 19:07:1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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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才具备了统治别人的资格。因此,充当统治者角色的官员应具备修己治人的学问,尤其是对帝王,赋予了多种多样的德行修养任务。如果为政者以自身的德行引导、感化民众,则民众就会自然从善,反之,民众则会不满。总之,为政者自身的道德品质是其有效行政的一个先决条件,只有身修,而后才能齐家、治国、平天下,即《大学》所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一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二)儒家修身思想对现代公务员自身修养的借鉴作用
儒家重视为政者自身的道德修养及表率作用,对当前中国公务员的行政伦理建构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首先,一个懂得“修身正己”的公务人员,在廉洁奉公方面一定会严格要求自己。公务员一般都是社会的精英阶层,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主导地位,承担着社会发展的科学决策、政令执行等重要使命,其一言一行对广大民众有着强烈的示范效应。他们身上所具有美德会产生强烈的人格感召力,可以化解民众对政府的许多不必要的猜忌与矛盾,可以获得同事及下属发自内心的尊重和信任,可以使政府具有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活力,逐渐形成健康向上的政风。其次,一个勤于自律的公务人员,一定具有无私、公正、坦荡、磊落的品质,这些品质使得公务员在决策时能更贴近客观、更接近真理,也更靠近群众。其作出的决策,因为少有私心、少有偏见而较准确地把握了客观事实,从而将降低失误、失策带来的损失,这也就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工作的绩效。
因此,倡导儒家“修身正己”的思想,对现代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的“正己”而后“正人”的行政伦理建构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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