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元康八年(298),贾谧领秘书监,议晋书限断,时任著作郎[注: 著作郎在唐代主管著作局,亦属秘书省。-zhuzuolang]的陆机,有自己独立的观点,作《〈晋书〉限断议》一文,云:
三祖实终为臣,故书为臣之事,不可不如传,此实录之谓也。而名同帝王,故自帝王之籍,不可以不称纪,则追王之义。
意思是说,晋武帝前魏有三祖,此三祖实为臣,史书编撰体例拟参照三国末功臣之传,虽称纪,但不以晋编年,使之与晋朝帝纪之面貌加以区别,不可君臣无序。所以,晋朝的开启纪元,应从太康元年起算,称帝号。”(第95~96页)
按,这里有许多糊涂提法。陆机文章中的“三祖”指的是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注: 司马昭(211年-265年9月6日),字子上,河内温(今河南温县)人。是司马懿与张春华的次子,司马师的弟弟,西晋开国皇帝司马炎的父亲,曹魏后期的政治家和军事家。],这里根本没有魏之三祖即曹操、曹丕、曹睿什么事儿。陆机的意见也不是什么“从太康元年起算”。关于陆机对《晋书》限断问题的意见及其意义,我在一篇旧作中曾有所分析(详见《陆机生平著作考辨三题》,《清华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年第4期),这里就不去多说了。
以上虽然只涉及全书的前一小半,但已经相当触目惊心。诸如此类的例子不必再举下去,以上几条已足以表明作者对历史背景、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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