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是当今世界公认的学术中心,这一地位的获得,与美国高校所实施的灵活的、有利于激发教师创新精神的学术评价制度是密不可分的。
首先,美国高校并没有用工分制来管理、考核教师的科研工作。美国高校也会对教师进行年度考核。在学年初,教师会和系主任或院长订立年度目标,双方协商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的工作量,根据年度目标进行考核,但数量化的工作量要求一般限于教学领域,在教师的科研工作领域,院校和院系一般不会硬性规定论文发表的数量、期刊的级别以及科研项目的经费额度和数量。当然,对于那些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教师,在财政状况允许的情况下,会以加薪的方式给予奖励。美国教师获得终身教职之后,就享有很高的科研自由,教师可以自由地决定研究的内容,也能决定在某一个年度是否发表论文及发表多少论文,年度考核对这个群体的教师很少发挥作用。
其次,在职称晋升环节,美国研究型大学更加强调研究的质量而不是数量,而且特别强调所发表的成果应当通过同行评议。美国哈佛大学文理学院《终身轨教师手册》在建议教师如何获得终身教职时指出:
“发表大量没有经过严格同行评议的论文,不会对申请终身教职有助益,反而不如发表少数经过同行评议的高影响论文。关键在于界定一个有原创性和重要的研究议程,致力于此,并最大程度地扩大你研究的影响力。”
第三,和我国高校普遍流行的做法不同,美国高校的教师晋升条件中并没有硬性规定论文发表的数量和期刊级别。一般来说,每个高校的《教师手册》都会对职称晋升以及获得终身职的条件作出规定,笔者查阅了哈佛大学等部分高校的《教师手册》,并没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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