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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元史·列女传》析元代妇女的贞节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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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8-8 16:54:1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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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2.未婚夫死而守寡终身。这种情况,俗称“望门寡”。《列女传》中收录了江文铸妻范氏、柳氏和赵氏女玉兒三人。在古代社会,她们与男子定了亲,就为社会所承认,具有夫妻名分,有了守节的理论依据。这种守节方式严重违背了人性,扭曲了女性的心灵,而且与政府提倡增加人口的政策相悖,没有实在的意义。考其守节原因,完全是受贞节观念的影响。 综上,《元史·列女传》中的节烈妇女,真正自愿为夫殉节的只有8人,真正自愿为夫守节的只有4人,合占节烈妇女总数的7%。可见,《列女传》中所载的烈女中,能真正称得上贞节妇女的并不多。而元代社会中,妇女守节的实际情况也说明了这一点。 二、元代社会的节烈观实况 (一)妇女守节尚未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 在元代社会,守寡还没有得到普遍认同。社会上有很多人反对妇女守寡,如宗族、舅姑、父母等等。《列女传》也有记载:袁天祐妻焦氏,宗族欲改嫁之;张兴祖妻周氏,张买奴妻王氏,舅姑欲使再适;郑伯文妻丁氏,俞新之妻闻氏,父母欲更嫁之。以至于至元八年政府曾为此颁发诏书:“妇人夫亡,服阕守志并欲归宗者,聽,其舅姑不得一面改嫁。”[4]典章十八·户部四 在当时社会,人们并不嫌弃已婚妇女,这在时人笔记中也有记载:“王静安,……守节不嫁,权贵争求之。”[5]卷二十九“刘节妇,……夫阵亡……权贵人闻刘美且贤,争欲强为禽焉。”[5]卷二十四而且改嫁在当时是普遍现象,人们并不以改嫁为耻,“项氏……夫死……誓以夫余貲养姑以自终。比至,姑已改適”[5]卷二十二。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中曾大发感慨:“顾世之名门巨族……往往有夫骨未寒而求匹之念已萌于中者。”[5]卷二十可见当时连上层社会的妇女改嫁也十分普遍。 《元史·列女传》记载:“尹氏夫耀卿殁,姑命其更嫁,……曰:‘世之妇皆然,人未尝以为非,汝独何耻之有?’”[3]《元典章》也有记载:“近年来,妇人夫亡守节者甚少,改嫁者歴歴有之,乃至齐衰之泪未干,花烛之筵復盛。”[4]典章十八·户部四甚至有的妇女在“夫丧制中往往成婚”。政府不得不规定:“夫丧而嫁娶者徙三年。”[4]典章四十一·刑部三特别是江南一带,“妇人有夫,犹受雇于人,夫亡不嫁者,绝无有也”[4]典章四十二·刑部四,可见改嫁之风在当时十分盛行。
据《元典章》所载:有的妇女丈夫刚死,便接受财钱,由小叔当主婚人自行成亲;有的在亡夫孝服期间,便在媒人家中与男人见面,自行主婚成亲;有的夫死未葬便拜堂成亲;还有的服内将故夫焚化扬灰于江中凭媒改嫁;甚至有的因丈夫出外经商,音信隔绝久不回还,便自行改嫁;新寡军妻更外逃改嫁他人不愿再作军妇[4]典章十八·户部四;典章四十一·刑部三。 可见,当时妇女守节观念之淡漠。 甚至还有妇女弃夫再嫁的,如《元典章》中记载了纪秀哥不满丈夫酗酒,向其夫索要休书要求离婚,这种现象在不少元杂剧作品中也有所反映,在《西厢记》、《柳毅传书》[6][7]中作者对女主人公弃夫再嫁并没有持否定态度,反而描绘她们再嫁获得了真正的幸福。这些杂剧的作者是男性,这说明对于弃夫再嫁现象,连男性世界也予以认同。 二)社会与妇女自身的贞节观念普遍淡薄 元代名臣郑介夫在大德七年上成宗《太平策》的奏章中,曾痛心地指出当时社会中存在的种种秽风陋俗:“纵妻求淫,暗为娼妓,明收钞物,……典买良妇,养为义女,三、四群聚扇诱客官,日饮夜宿,白异娼户,……都城之下十室而九,各路郡邑争相仿效。”[8]卷67在《元典章》中还记载了不少妇女与人私奔通奸,甚至因奸同谋杀死本夫、打死本夫、药死本夫的案例[4]典章四十二·刑部四,有的妇女甚至与多人淫乱。有的主妇受财、纵妾与多人通奸。这是妇女贞节观念淡薄的最好明证。 &nb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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