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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曹植的评价问题

时间:2009-8-8 16:54:36  来源:不详
中最可定大事……”一语中即可得知,他起先无疑更加属意于曹植,不存在早就“初步明确曹丕为太子”的事。至于廖文引曹植《离思赋》序中称曹丕为“太子”,来证明建安十六年就已“初步明确”,也是不可靠的。我们看这篇序:

    建安十六年,大军西讨马超,太子留监国。植时从焉。意有怀恋,遂作《离思赋》云。

    从“植时从焉”一句的语气就可看出此序是事后追写的,并非建安十六年原作。这类现象在曹植集中是不少的,如《侍太子坐》,题中作“太子”,诗中却只称曹丕为“公子”,这诗题也显系后来改拟,非作诗时原有。所以丕、植之间的斗争,很难说一定就是曹植在夺曹丕既有的太子地位。廖文还引了《魏志·贾诩传》的一段文字,来证明是曹植要“夺宗”,但那段文字是这样的:“是时,文帝为五官将,而临菑侯植才名方盛,各有党与,有夺宗之议,文帝使人问诩自固之术”。可见是“各”方都在夺,不是单方面的问题。当然,在夺嫡之初,曹植是处在比较主动的地位,形势对他比较有利,这是事实。但这种形势的出现,也不能说就是曹植及其支持者“处心积虑”地“用术”的结果。我认为,这里的关键因素毋宁说是在曹操身上。是他看到曹植多才,“特见宠爱”,产生了曹植“最可定大事”的想法,才形成了那种局面。至于杨脩、丁氏兄弟等的“吹嘘捧场”,也不可能起决定作用。《魏略》说丁仪“……与临菑侯亲善,数称其奇才。太祖既有意欲立植,而仪又共赞之。”这里清楚地表明,是曹操本人先有立植之意,丁仪等只是顺着他的意思“共赞之”而已。他们这些当着曹操之面的“赞”,言过其实,胡吹乱捧是不免的,“用术”、“阴谋诡计”却还说不上。

    关于“豫作答教”事,亦载于《世语》:

   脩与贾逵、王凌并为主簿,而为植所友。每当就植,虑事有阙,忖度太祖意,豫作答教十余条,敕门下,教出以次答。教裁出,答已入,太祖怪其捷,推问始泄。

对这件事,郭、张、廖三文都把它当作曹植与杨脩“勾结的阴谋”的典型例子来谈。但是我认为,三文对这段记载的解释是不正确的。体味原文,其实这里同曹植没有什么大关系,它只是发生在杨脩与曹操之间的一个事件。这段记载说的是,杨脩担任着丞相主簿。主簿居掾史之首,是长官的重要助手,管文书及庶务,当然要经常在府中人值供职。杨脩同曹植交好,每当要去曹植那里时,他怕走开后自己的工作会有阙失,就忖度着曹操的意向,豫先写好“答教”十余条,指示门下吏员:曹操的“教”下来,就把“答教”依次呈送进去。由于门下送得太快,“教”刚出,“答”已入,使曹操感到很奇怪。推问门下,终于弄明真情。

    理解《世语》这段记载,我认为关键在于其中所说的“教”。刘勰说:“教者,效也,言出而民效也”(《文心雕龙·诏策》)。这是一种专门文体,是官长对下级的指示。我们检看今本《曹操集》中共有“教”七则,它们是《授崔琰东曹教》、《决议田畴让官教》、《与韩遂教》、《征吴教》、《原贾逵教》、《合肥密教》、《赐袁涣家谷教》,都是对部下官员所发。其中二则(《征吴教》、《原贾逵教》)对贾逵发,而贾逵就是杨脩的同僚、三名丞相主簿之一。至于曹操对诸子,却并无发“教”之例,今本《曹操集》中对诸子所发的,有《诸儿令》、《立太子令》、《高选诸子掾属令》、《又下诸侯长史令》、《曹植私出开司马门下令》,五则全是“令”,没有一则称“教”。由此可见,《世语》中所说的“教”,是曹操给主簿杨脩的衙门公文,不是给儿子曹值的。正因此,《世语》说杨脩写好“答教”后,他直接交给了“门下”,而没有说他交给曹植。

    反过来,倘若按郭、张、廖三文所说,曹操是给曹植发的“教”,杨脩去替曹植写“答教”,那就不但不合以上所说曹操发“教”的通例,而且在事理上也讲不过去。第一,《魏志·陈王传》说得很明白,曹植在幼年时就“善属文”,“每进见难问,应声而对”,文思非常敏捷。曹操起先怀疑有人替他捉刀代笔,他却反驳说:“言出为论,下笔成章,愿当面试,奈何倩人!,'后来真的面试,他“援笔立成”,曹操很惊讶。这样一位使当时许多文人折服,并得了“绣虎”雅号的曹植,居然要请别人来替他写“答教”,而且一下子就要代写十余条,实在难以想象。第二,具体到杨脩文才,曹植是做过评论的。他在《与杨德祖书》中把杨脩与王粲、陈琳等并提,说“足下高视于上京”;但是他接着又说:“然此数子犹复不能飞轩绝迹,一举千里也”,可见他对包括杨脩在内的“今世作者”,并不怎样佩服。所以要说他请杨脩来代笔,也极不可能。第三,退一步说,就算曹植自己写不了“答教”,而且正是请杨脩代写,那么,杨脩写好了理应交给曹植才是。但是《世语》中却明明写着杨脩交给了“门下”,由“门下”直接进呈曹操,不仅没有说给曹植,连经曹植之手都没有提到。这不是太蹊跷一点么?

    总之,  《世语》所载“豫作答教”事,其性质正如著名的“鸡肋”故事一样,只是杨脩自己在对曹操耍他的小聪明。要说他玩忽职守、欺哄上司,都无不可,但要说这就是他勾结曹植“惯弄权术”的证明,就未免言之不实了。”    当然,把“豫作答教”解释为杨惰替曹植“代作答教”,不自郭、张、廖三文始,《三国演义》第72回里就是这样写的:

   ……脩又尝为曹植作答教十余条,但操有问,植即依条答之,操每以军国之事问植,植对答如流,操心中甚疑。后曹丕暗买植左右,偷来答教告操,操见了大怒日:“匹夫安敢欺我耶!”……

    这里的描写固然热闹生动,但显然与历史上的曹植其人其事不合。对于这里面的矛盾,毛宗岗是看出来了的,他批评说:“子建亦请人代笔耶?”这个问题提得好。当然,小说中容许虚构,我们不去苛责,但是,我们评价历史人物,是不能沿用小说的方法的。

    从以上分析中可知,郭、张、廖三文所举出的四条理由,其实都不足以证成曹植“用术”、搞“阴谋诡计”。其中第四条与曹植无关,第三条本身是一种不很可靠的推理,即使推理能够成立,也不能得出“用术”的结论;至于第一、二条,则不但不能作为“用术”的证据,而且恰恰表明了曹植颇不会用术。

    郭、张、廖三文同时又都以很多文字来为曹丕的用术辩护。我认为,三文的辩护也是缺乏力量的。曹丕究竟有无“用术”,这也应当根据史实材料来说话:

    (1)《魏志·陈王传》注引《世语》:“(杨脩)与丁仪兄弟,皆欲以值为嗣。太子患之,以车载废簏,内朝歌长吴质与谋。脩以白太祖,未及推验。太子惧,告质,质日:‘何患?明日复以簏内受绢车内以惑之,倚必复重白,重白必推,而无验,则彼受罪矣。’世子从之,脩果白,而无人,太祖由是疑焉。”

    (2)《魏志·王粲传》注引《世语》:“魏王尝出征,世子及临蓄侯并送路侧。植称述功德,发言有章,左右属目,王亦悦焉。世子怅然自失,吴质耳日:  ‘王当行,流涕可也’。及辞,世子泣而拜,王及左右成歔欷,于是皆以植辞多华,而诚心不及也。”

    (3)《魏志·陈王传》:“二十四年,曹仁为关羽所围。太祖以植为南中郎将,行征虏将军,欲遣救仁。呼有所敕戒,植醉不能受命,于是悔而罢之。”裴注引《魏氏春秋》:“植将行,太子饮焉,逼而醉之。王召植,植不能受命,故王怒也。”

    第(1)条材料,不知是什么缘故,郭、张、廖三文都没有说及。这是丕、植及其同党双方斗法事件。在这事件里,杨脩采取的行动是到曹操那里去告曹丕、吴质的状,告状自然有他的倾向性,但他说的还是实话。而曹丕与吴质的行为,起先是鬼鬼祟祟地密“谋”,当行迹被发觉后,又设计引导对方上当“受罪”。是哪一方在“用术”,还不清楚吗?

    第(2)条材料,三文都提到了,但都否认曹丕是用术者。当贾文列举此史实,指出吴质“经常以诈术教文帝”时,张文还辩解说“事情恐怕也不能完全作这样解释”,“吴质教曹丕虽然是做作,但还顺契人情,而杨脩教曹植斩门夺出,却简直是暴戾恣睢了!”又说“况杨惰阴伺操旨,给曹植豫作答教,焉知植此番送行,‘称述功德,发言有章’,不也是他们预先作好了的?”事情究竟应作何解释?我认为,从材料本身看,丕、植二人的表现,一伪一真,是不容误解的。曹植的“称颂功德,发言有章”的表现,我们可以说他夸夸其谈、卖弄文才,但他并没有矫情伪饰,他的一贯性格作风就是如此;而且这种事上文已经说过了,本来就是他的拿手好戏,完全毋需请别人“预先作好”。张文按照自己对“豫作答教”事的不确理解,用“焉知……不也是他们预先作好了的”这种方式,来推测史料中所没有记载、也与曹植平生作为不相合的情节,这是没有什么说服力的。至于曹丕在这里的作为,他始而“怅然自失”,这当是真实心情的表露;但后来经过吴质的“耳曰”,一变而为“泣而拜”,却完全是精心策划下作出的虚假姿态。张文承认这是“做作”,很对,但又说“还顺契人情”,就是强为之说了。用做作的姿态讨得别人的同情,用并非出自真意的表演来骗取“诚心”的评价,这不是“顺契人情”,而是伪善。

    第(3)条材料,郭文、张文也说及了。但是,郭文辩解说,曹丕“逼醉”曹植是“未必出于有心”。记载中明白写着“植将行,太子饮焉,逼而醉之”,还能说不是有心么?郭文大概自己也觉着这样说颇难于服人,于是又接着说“即使认为这就是文帝用诈术,但曹植与杨脩的暗通关节以争父宠,又何尝不是用术?”郭文不得已勉强承认此事中曹丕“即使”用了诈术,随即就又不举出任何事实地将杨脩和曹植拉来陪绑,曹丕用术,曹植也是用术,两人不分轩轾,在伯仲之间!郭文在这里的论证方式,其缺陷是颇明显的。贾文驳郭文这一段,说作者“讲起歪理来了”,“偏要打反头官司”。这两句话后来引起了张文的愤慨。我认为,贾文在批评用语上未免尖刻了些,但郭文本身存在的缺点是首先应当看到的。

   总之,把有关史料归纳起来看,在建安时期的丕、植关系中,说曹丕有权诈行为,决不是厚诬古人,而曹植总的来说没有用术,也不是故意为他洗刷。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陈寿在《魏志·陈王传》中的叙述是颇为确切的,他说:

    ……植既以才见异,而丁仪、丁翼、杨脩等为之羽翼,太祖狐疑,几为太子者数矣。而植任性而行,不自肜励,饮酒不节。文帝御之以术,矫情自饰,宫人左右并为之说,故遂定为嗣。

    这里把争太子位的基本过程,丕、植双方各自的基本表现——包括用术与否——说得都很清楚,与其他史料中反映出的情形也完全符合,不妨可以把它看作是个结论。

    当然,有两点意思也是必须说清楚的,第一,我们讨论丕、植在争太子位中的表现,目的只在于澄清有关史实,因为这对于评价曹植(当然也有曹丕)这位历史人物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这里丝毫没有谁该当、谁不该当太子的用意。争立太子,或者“夺宗”、“夺嫡”,一般来说,是统治集团的内部矛盾,在大部分情况下,它牵涉的方面往往很多很复杂,个中的是非很难作简单的判断。丕、植争立事件,同样如此。第二,我们讨论曹丕、曹植用术与否,也并不意味着要对丕、植兄弟作总体性的褒贬。前期的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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