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徘徊于“情”与“志”之间

时间:2009-8-8 16:54:54  来源:不详

   《文心雕龙.明诗》是古代诗歌文体学的开山之作。它总结了到刘宋时期为止的各个朝代的诗歌创作及发展规律,并揭示诗歌各有其风格、特点,可以根据作家的才性及个性不同而有所偏重,提出文

体风格论的远见卓识――“华实异用,唯才所安”,近似于现在所说的文体风格的一致性与作家风格的多样性的统一。他还注意到创作之“难”与“易”的辩证关系,提出“诗有恒裁,思无定位,随性

适分,鲜能通圆”,意即文学创作应重视表现作家个性。《明诗》对五言诗演变过程的论述尢为精辟。因此,《明诗》在诗歌理论的建树方面可谓大矣。
    但是,《明诗》存在一个明显的矛盾,刘勰想要“明诗”,自己就不得不面对当时南北朝“诗缘情”与正统文学观“诗言志”的差异,他不得不回答一个问题:到底诗歌应该“言志”还是“缘情”

,情与志哪一个更重要?阅读《明诗》,我们会发现这个问题对他来说很棘手,他的话语暴露了他的立场,他提出诗歌要“感物吟志”――其实就是既要言志又要抒情。但是他到底没有回答情与志孰轻

孰重的问题,可见其实他是游移不定的,他自己就徘徊在言志与抒情之间。
    《明诗》的中心思想宣扬诗歌要“感物吟志”,我们可以看出刘勰首先继承了“诗言志”的传统,他同时强调诗歌“持人情性”、“顺美匡恶”的社会作用,也就是说:诗歌,就是要表达情志,就

是扶持端正人的情性。但是同时他又强调人的自然情感取向,“人秉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但是“持人情性”是诗歌艺术特点所起的作用,从正面来说,诗歌可以熏陶人的善良之性

,反之则会诱发人的邪恶之情。因此,诗歌只能通过歌颂美德和谴责邪恶来“持人情性”。但是,喜、怒、哀、惧、爱、恶、欲这七种感情是每个人生而有之的,一经外物刺激,发生感应而自然而然地

表达出来。《明诗》中“赞”所说的“民生而志,咏歌所含”说的也是此意,人生而具有各种感情,诗就是要表现这些情感的。
    由于刘勰论文论诗,一贯以“征圣”、“宗经”为主导思想,论者很容易据此简单地下判断:《明诗》“感物吟志”就是继承了“诗言志”的传统。但是,我们仔细考察全文,不禁要把这个论断打

一个问号:《明诗》“感物吟志”说仅仅是继承诗言志的儒家诗学纲领吗?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看看刘勰之前出现的关于诗歌理论的流派(言志与缘情),最后再看他的“感物吟志”与“诗言

志”两者之间的关系。

       (一)言志与缘情:一个硬币的正反面
    “诗言志”在先秦就获得各家普遍的认同,当时的争仪只是在于对“志”的不同理解。在此,我们要考察“诗”在《文心雕龙》中的概念,然后再追问“志”究竟有什么含义?
    在刘勰之前,关于“诗”字,古训有三:一训承,《礼记.内则》中说:诗负之。郑玄注云:诗之言承也。二训志,《尚书.舜典》:“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诗用来表达人们的意

愿志尚,歌可以延长语音和声音的韵律,韵律则可以使声音和谐)。三训持,《诗纬.含神雾》:“诗者持也,在于敦厚之教自持其心,讽刺之道可以扶持邦家者也。”而《明诗》的第一段,基本概括

了这三种意思:
    大舜云:“诗言志,歌永言”。圣谟所析,义已明矣。是以“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舒文载实,其在兹乎?诗者,持也,持人情性;三百之蔽,义归“无邪”,持之为训,有符焉尔。
    刘勰的这段论述,既继承了传统的文学观,又吸收了魏晋物感理论,折衷倾向十分明显。因此,郑玄《诗谱序正义》总结诗歌的这三种意义时说:“然则诗有三训:承也,志也,持也。作者承君政

之善恶,述已志而作诗,为诗所以持人之行,使不失队,故一名而三训也。”
    “志”是一个核心观念,对于它的含义的不同理解,便会有对言志说不同的发挥。“诗言志”所谓“志”在庄子就是所谓“得志”说,他把志分为“非轩冕之志”及“轩冕之志”,而当时孔子的学

生则把志理解为“志向”来看。最能体现儒家的文学观念是孔子的一句话:
    子曰:诗三百,一言以校风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
    所谓思无邪,就是思想纯正。孔了用“思无邪”来高度概括评定《诗经》,不仅仅是他对个别作品的要求,而是他对诗的整体的要求,反映了他的以伦理道德为本位的诗学观。这种以道德为本位的

诗学观,在对待不同音乐的态度上也表现出来了。雅乐韶“尽美矣,又尽善也”,“郑声淫”“恶郑声之乱雅乐也”。之所以如此,就在于它合不合乎礼,礼是最高的人伦道德准则,诗与雅乐就是最高

的人伦道德(理性)的显现。而诗歌活动作为“无邪”的思想体系就成为社会组织和管理中的重要因素,必须有利于“家”与国的组织与管理。
    到了汉代,志的概念的外延越来越窄。当时的儒家学者继承荀子的理论并把志的概念进一步缩小,表现在对《诗经》的重新阐释和评价上,他们把普遍的民间情歌,上升到“用之邦国”的纲上,强

化了志的理性内涵同时又缩小了它的外延。这样,“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俅。”就被理解为歌颂“后妃之德”。在热衷于社会政治的儒家那里,这种理性和理想主义又有了更强烈的

政治倾向。到了董仲舒时代,他公然提出:“诗道志,故长于质。”这就完全把情与志对立起来,儒家诗学理论正式形成。
    有些论者把中国诗学“诗言志”混同于西方浪漫主义的“自我表现”,认为可以相比较,其实是误解,诗言志,被规范为恰恰恰不是诗人可以“自我表现”,而是通过言志,“上可裨教化,下可理

情性。”(白居易语)
    诗言志的诗学观,是儒家以道德为本位的哲学思想的必然延伸。但是,在儒家诗学观的发展中,总是有不同的声音--“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而有信之

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诗大序》中的这段话,是我国古代诗学的一块丰碑。它指出诗是诗人之志的载体,诗人作诗,是有志在心,受到情

感的激发,不得不言,必言之而后快,这是诗歌产生的审美心理基础。
    《毛诗序》中说: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在“发言为诗”这个“言”中,即有言志又有抒情的意思。所以《文章流别论》中说:诗“以情志为本”。这些都是对“言志”说的纠

正。发展到汉末,儒家思想退居次要地位之后,建安时期出现了自觉的文学创作。魏晋以来的文学理论家,打破了传统儒家思想独尊的局面,从诗歌的抒情特点以及形式美方面解释诗歌的意义。曹丕的

《典论.论文》中说:诗赋欲丽。西晋时陆机《文赋》中提出:诗缘情而绮靡。自此,开创了中国诗歌理论中的缘情派。他们特别强调诗人独特感情的抒发,辞采的华美。从此,“言情”说大量出现,

形成了众多诗人创作实践的指导思想。
    文学史上“言情”说的提出,本来是一个进步,但是它的发展,竟使它成为“言志”说的一个反动,产生了诸多流弊。六朝时期的言情之作,又如脱缰之马,很快滑向把情与志完全对立的邪路,光

提缘情,与刘勰同时的裴子野发现,当时诗人“罔不摈落六艺(指儒家六经),吟咏情性”。(〈雕虫论〉,〈全梁文〉卷三十五)也就是说:只有摈弃儒经的牢笼,诗歌创作才能任意地驰骋于“吟咏

情性”之中。这种时弊,与片面强调“言志”,尤如一个硬币的正反面,实质上都是把情志对立起来。
    在刘勰的时代,缘情说引起的时弊,已经很明显了。在《乐府》中,他指出“艳歌”、“淫辞”大量出现,《明诗》中指出当时的士人讥笑人们过于关心时务,而推崇忘却世情的空谈。或是过分追

求形式,或是虑情假意,“真宰弗存”(《情采》)等等,所以他在〈史传〉中说:“任情失正,文其殆哉!”他看到齐梁时期的诗歌创作,正在走向“任情失正”的道路。

    (二)刘勰丰富了“言志”说的内涵和延伸了它的意义

    在《明诗》中,刘勰通过释名章义和对历代诗歌的评价表现了他的立场:诗歌必须“言志”,但同时,他也表现了对“情”的依依不舍。正是这种依依不舍,使得《明诗》不仅仅是简单地继承传统

的“诗言志”,而是丰富了其内涵和延伸了它的意义。但是,也暴露了刘勰徘徊于“情”与“志”之间的矛盾心态,而这种矛盾的立场和心态,便得《明诗》有不可避免的瑕斑。
    言志说居中国诗歌理论之首,刘勰在解释诗歌的意义和作用时,极其强调诗歌的美刺作用。“义归无邪”就是指思想要正确,很像今天美国校园讲的“政治正确”。“持人情性”,“顺美匡恶”、

韦孟“匡谏”,强调的都是诗的美刺作用。这样论诗,还是不敢偏离以诗来讽谏的传统。《明诗》第一段就是从儒家诗教观点来解释诗歌的意义。这与曹丕《典论论文》、陆机《文赋》中只强调“丽”

、“缘情”而不讲“言志”、“无邪”是有本质不同的。
    但是,刘勰对诗歌的见解,并不是完全承袭旧说而无新发展。他从“人禀七情,应物斯感”的角度,强调诗歌“感物吟志,莫非自然”的特点,实际上强调的正是诗歌“发愤抒情”的特点。他认为

:抛开“志”来抒“情”,就不可能有真情,“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刘勰要表达的真意是:一个人,只要他具有思想感情,当他有感于物而吟咏其志时,这个“志”显然不

一定是某种意志、抱负,或是什么讽谕,更不可能直接就是圣人之志,而是泛指一般的“情志”。
    因此,在刘勰这里,情志并不是对立的,他可以把情称为志,也可以把志称为情,所以他的“志”,并不是汉儒所说的“邦国之志”,而是“情志”,这个情志也不是情与志的简单相加,而是有种

种要求和规范的:“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辞巧”(《征圣》),“以情志为神明”(《附会》),“怊怅述情,必始乎风”(《风骨》)“为情者要约而写真”,诗歌表达的情感必须真诚而简明,“情

深而不诡”(《宗经》)诗歌表达的情感还必须深挚而不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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