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乙 (3)教丙 (4)教丁 ;
还有一种特殊的写法 .[10][11][12][13][14][15][16][17][18](P60) 对于其不同意义将在下文中结合文本进行讨论,兹列表如下:
甲
乙
丙
丁
戊(特殊的写法)
学
教
4.秦及秦后之“学”
在秦统一之后,在全国范围内面临的情况是:“言语异声,文字异形”,这样的情况不仅严重妨碍了各地区间的经济、文化交流,而且还是一种潜在的易导致分裂割据的因素。秦始皇有鉴于此,命令李斯等主持进行文字改革。李斯以秦国字体为基础,参照六国文字,制定了字形固定、笔画简省、书写比较方便的小篆(“秦篆)作为规范文字,推行于全国,从此统一了文字。加上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严禁私学,使国家思想趋于统一。[18](P163-164)
汉代的徐慎对于“学”字只给出了一种解释,“学”同“斆(xiào)”,释文为“觉悟也,从教从 , 尚朦也,臼声,学,篆文教省”,其中的“教”解释为“上学施下所效也”,“ ”的意思是“邑外为之郊,郊外为之野,野外为之林,林外为之 ” [19](P69) 学”字的主要意思可以这样理解:有学之人将其“学”授予下,使“ ” 人(可引申为未学之人)而能效仿。而学人学的目的是“觉悟”。
朱熹对“学”的进一步解释为“学之言效也,人性皆善,而觉有先后,后学者必效先觉之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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