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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毛诗正义》的性情思想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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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4-18 11:30:4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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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素唯物主义一派的说法。 二、《毛诗正义》“情”论 《毛诗正义》中出现的“情”字有300余次,其中大多指具体情感,接近我们今天常用之义。这里主要来考察《正义》“情”论哲学层面的内容。 1.“六情”之辨 “情”在先秦多与“性”相对而提出,“情”从属于“性”,是“性”的表现形式。先秦有“六情”的说法,《苟子·正名》日:“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将具体情感分为六种。而《礼运》认为:“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提出“七情”之说。对“六情”与“七情”之异,孑L颖达《正义》主张“六情”为正:“六是其正,彼依附而异文耳。爱即好也。欲即乐也。惧盖怒中之别出,己情为怒,闻彼怒而惧。是怒之与惧,外内相依,以为彼此之异,故分之为七。大意犹与此同也。”事实上情感复杂多样,今天心理学界对它的分类也不统一。孔颖达认为《礼运》所言的“爱”即“好”,这还可以说通;而说“惧”从“怒”中别出,则颇牵强,事实上这是两种不同的具体情感;他认为“欲”应该归为“乐”中,我们今天来看“欲”应该是和“情”并立的一种范畴,他的分类并不准确。后来韩愈《原性》又取《礼运》的“七情”之说。 2.论“情”的本体 《正义》认为“性”由人禀气而生,那么“情”从哪里来?先秦时一般认为“情”由“性”而生。如《性自命出》日:隋生于性”。孑L颖达认为“情”并非由“性”所生,而是禀受于“天”,《大雅·蒸民》正义:“人之情性,共禀於天,天不差忒,则人亦有常。”…垮这与董仲舒《春秋繁露·洞察名号》所言“天地之所生谓之性情”的说法是一致的。但董仲舒所说的“天”既是包容万物的宇宙总体,同时也具有人性化、伦理化的品格。孔颖达所谓的“天”并非有意志的天,而接近于“自然界”,含有很大程度上的物质成分。他认为人的性情具体而言产生于“五行六气”,相应为“五性六懈’:“五性本於五行,六情本於六气。《洪范》五行:水、火、金、木、土。……是人性法五行也。昭元年《左传》日:‘六气:阴、阳、风、雨、晦、明也。’昭二十五年《左传》‘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六情法六气也。”…汉儒将阴阳和五行学说与性情相配,《白虎通义·性情》早就有了“五性六情”的说法,但《白虎通义》在解释“五行六性”赖以产生的基础时却归到人体的五脏六腑:“性所以五,情所以六者何?人本含六律五行气而生,故内有五脏六腑,此情性之所由出入也。”孔颖达认为“五性六情”产生的基础是从自然界抽象出来的“五行”和反映自然界变化的“六气”,更具有朴素唯物论成分。 对于情的善恶问题,先秦时认为“情生于性”,性情的善恶是一致的。汉儒论性情很大的特点是性情二分,大致可以归结为性善情恶。董仲舒对此贡献最大,他以阴阳言性情,提出“性仁情贪”之说,完成了“性”、“情”二分。许慎《说文》承之云:“性,人之阳气,性善者也。情,人之阴气有欲者。” 孔颖达《大雅·蒸民》正义:“《孝经·援神契》日:‘性者,生之质。命者,人所禀受也。情者,阴之数精内附著生流通也。’又日:‘性生於阳以理执,情生於阴以系念。’是性阳而情阴。”…孔颖达肯定了《孝经纬》“性阳情阴”的说法,可知他也是认为性善情恶。 孔颖达谈“性阳情阴”和“性情俱禀于天”是接受了董仲舒的说法,但董仲舒对性情所做的阴阳建构本身就不是非常严密。既然性与情都为天地所生,在本体论和发生学的意义上,性和情甚至就没有区别了,正如其所说“性情相与为一瞑,情亦性也”。在讨论性情关系时经不起严密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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