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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媒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功能与缺失

时间:2009-9-8 17:38:44  来源:不详
大众传播媒介的产物,来接触这些被“把关”、剪辑、处理过的、已经部分丢失了原有韵味的艺术文化。另一方面,媒介在传播中的垄断,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民间艺人的权力。此外,媒介的垄断,还表现在对非物质文化的内容和意义的“异化”之上。传统的非物质文化常常是精华和糟粕并存共生,对其性质的认识和界定往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传播者的认知差异而发生变化。

  以中央电视台举办的“CCTV青年歌手大奖赛”为例。比赛虽然设置了“原生态”唱法的比赛项目,但是由于舞台环境的局限性,观众们听到的只能是从原生态环境中剥离的“原生态唱法”。许多民间歌手从此脱离了给他们以养料的生活场景、自然环境和民族风情,长年活跃在华丽的舞台上,原有的艺术发生了改变。

  失去了生存的空间、脱离了发展的语境,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举步维艰。而在这一过程中,大众传播媒介无意中帮了“汪达尔主义”的忙。

  (三)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伴随着全球化发展的进程,传播方式、传播技术的日益现代化,文化帝国主义、“数字鸿沟”等现代传播现象,对传统非物质文化的掠夺性破坏。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可以经由强势媒介传播力量,瞬间传遍全球的每一个角落,而这也致使一些欠发达地区的民族文化和濒危的地域文化以空前的速度消失,文化领域的生态平衡、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人类的文化创造力遭到严重破坏。

  三、结语

  传播学巨擘拉斯韦尔早在1948年就提出:大众传播媒介的基本社会责任之一,即为传承社会遗产。大众传播媒介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技术优势和舆论力量,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传承、积累和创新的进程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然而,当前大众传播媒介对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和积累主要是针对其主体——非物质文化的内容的保存和传播,而对于其客体——文化空间、载体——民间艺人的保护往往存在一定的缺失。

  因此,大众传播媒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除了要规避因媒介属性而带来的各种缺失之外,更为主要的是:发挥其媒介功能和传播手段上的优势,上陈下达,为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及创新创造良好的媒介环境。

  一方面,大众传播媒介在这一过程中,不仅要整合社会各个层面(政府、组织和个人)的力量,从而形成主动关注并积极行动来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舆论氛围,促使各阶层的社会成员都参与其中,以民众的力量来全方位、多角度的实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而且还要通过媒介的宣传、教育等活动,为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成员,尤其是青少年群体中的传承提供文化土壤,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在体现民族特色的同时,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另一方面,大众传播媒介还应通过媒介手段和传播内容的创新,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既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还要将符合现代社会特性的新的文化元素和传承手段不断加入其中,从而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长久生命力。在跨文化传播过程中,通过大众传播媒介的推介,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还能够获得国际性的关注,从而为其传承赢得更为广阔和更加多元化的发展空间。

注释:
[1] 《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http://www.ihchina.cn/inc/detail.jsp?info_id=203
[2] 曹卫东、张广海:《文化与文明》,p.5-31,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 田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三议》,载《文化研究》2006年第9期。
[4] 李军:《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理论模式的比较研究》,载《文化研究》2006年第9期。

(来源:人民网/作者单位: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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