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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大众化制约因素分析

时间:2009-8-31 11:10:32  来源:不详
[摘要]构建新时期的大众法治文化,必先根除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等级观念、官本思想以及重情轻法的熟人社会传统。
  [关键词]法治文化; 大众化; 传统法律文化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国家的基本方略和全社会共识。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必须在全社会充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培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适应的大众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是指人们在认识和实践中形成和积累的对法治理念和法治实践的群体性观念和行为模式,以及与之相应的体现民主和法治精神的法律规范、制度、组织等构成的法律文化整体。构建新时期的大众法治文化,除了进一步加大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外,还需对影响人们社会心理的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深刻检讨,用辩证观点及态度审视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构成因子。对传统法律文化中与现代法治相背离的观念和价值进行彻底的改造。笔者认为,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等级观念、官本思想以及重情轻法的熟人社会传统的流弊成为当前法治文化大众化及法治进程的最大障碍。
  
  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宗法等级观念与现代法治文明的平等观念和平等秩序追求相背。导致权力绝对化及官本位文化的生成,严重制约法治文化的大众化
  官本位是封建社会典型的文化特征之一。从社会心理角度看,人们往往把是否为官及官职大小作为核心尺度来衡量人的社会地位和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普遍的敬官、畏官的社会心理。从制度层面看,权力运行以“官”的利益和意志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的是“官本”而非“民本”的价值理念;奉行严格的上下官阶等级制度,下级绝对服从上级,上级对下级拥有绝对的权力。应该说,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特别是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传统的封建文化已经失去其存在的物质基础,“以民为本”已经成为当今时代人们的价值追求。但是,由于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官本位思想仍然影响着中国人的处世观念和原则。官本位思想及制度的残余,对中国当代法治建设的最大影响就是造成权大于法的普遍社会心理。使得广大民众对法律权威产生动摇和怀疑,甚至对法治本身失去了信仰。同时,“官本位”造成了一种对权力、官职的崇拜和敬畏心理,进而导致长官意志、权力至上观念的盛行,广大民众不能真正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及表达真实的自由意志,限制和削弱了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和核心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完备的法律制度得不到有效的贯彻和遵行?原因之一就是,大众普遍的官本位思想形成了对权力的盲目尊崇,导致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大量的以权乱法、以权压法、司法不能独立的现象,社会公正和法治价值难以实现。实现从“官本位”到“民本位”的转换,是决定法治文化大众化及法治实现的关键环节。从“官本”到“民本”的观念转换,是思想上的一次大解放,标志着对几千年封建糟粕的否定,意味着对党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肯定和确证。只有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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