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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2010年工作计划(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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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11 11:29:4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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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规划,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实施 “三大战略”的要求,抓住国家推进武汉城市圈发展战略和实施4万亿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积极推动黄石—大冶一体化和谐发展,依法行政,严格管理,努力把黄石建设成为武汉城市圈的副中心、鄂东地区的中心城市和交通枢纽城市、长江中游的重要工业基地和富裕、文明、秀美、和谐的山水园林、生态宜居城市。2010年,我局将着重做好如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依法编制城乡规划,努力提高规划设计水平。 为了更好地发挥城乡规划对城镇建设的指导作用,今年下半年要完成《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评估报告》上报国务院建设部,明年要对《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进行修改调整,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同时,要将《黄石市城镇体系规划》列上工作日程。力争在一两年时间内,黄石市市区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黄石市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80%以上。要加强规划设计公开招标,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多出佳作精品规划。2010年规划工作要以“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建设为原则,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展开:(1)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互衔接,调整主城区用地布局,合理引导市场发展。(2)规划战略重点是与“1+8”城市圈规划对接,规划建设重点向“一区三园”规划建设集中发展。(3)调整改造老城区,疏减老城区密度。进一步优化居住环境,完善小区配套功能。(4)加快 “三沿”(沿江、沿湖、沿快速路)开发建设和景区规划建设,以景观建设为突破口,展现黄石新形象。(5)加大环境整治和保护力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和绿地建设,充分保护和利用城市自然山水文化和人文资源,进一步彰显山水园林城市风貌。(6)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规划编制计划具体如下:(见附件) (二)加强规划管理,严格依法行政。 1、完善科学民主的城市规划决策新机制 要按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制订新的黄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规划审查制度,强调专家评审与群众参与,健全完善规划分级审批的民主决策机制。市县对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或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及规划布局和用地性质重大变更的,须报同级人大审查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报批。规划部门控制性详规的制定和修改,要向同级人大报告,征求人大意见后按程序报政府审批。 2、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规定的“一书两证”制度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标志性建筑和工业园区项目规划,经规划局业务会审核后,报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方可报市政府审定;城市主要干道两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要在规划部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报规划委员会或规委会主任会审定后由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旧城改造项目严格按“统一规划、成片改造、配套建设”的要求审批。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规定的“一书两证”制度,加强“四统一”管理,严格按省住房建设厅规定的许可程序进行。 3、加强规划的宣传工作和社会公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规划是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千秋万代的大事,要加强在媒体上的宣传和公示,既让市民及时了解今后城市的发展、居住环境优化的规划蓝图,也让市民了解政府在关心民生和实施城市发展战略上所做的工作。同时,通过规划公告(公示)、听证、论证、咨询,推进政务公开,扩大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促进规划约束机制的形成,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三)理顺健全规划管理体制,加强全市规划集中统一管理。 加强黄金山新区、河西工业园区、江北开发区的规划管理,争取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建立黄金山新区、河西工业园区、江北开发区规划管理派出机构,真实地、完全地将新区纳入全市的统一规划管理。对规划分局下放铁山的做法和委托城管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要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求,进一步研究改进。对城乡规划执法主体、村镇规划的主管部门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 (四)加强规划队伍建设。 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规划战线党的建设工作,尤其是要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努力提高规划管理人员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使规划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对规划项目办理的全过程实行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努力打造一支全新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廉洁高效规划队伍。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省建设厅的指导与支持下,我局在城乡规划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市民的要求和期望还有相当的差距。今后,我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规划,依法行政,使规划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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