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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玄《三礼注》的思想史意义(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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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8-8 16:36:2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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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解》:“以其记六艺政教之得失也。” 《哀公问》:“善其问礼,著谥显之也。” 《仲尼燕居》:“善其不倦,燕居,犹使三子侍之,言及于礼。著其字,言事可法。” 《孔子闲居》:“善其无倦而不亵,犹使一弟子侍,为之说诗,著其氏,言可法也。” 《坊记》:“以其记六艺之义,所以坊人之失者也。” 《中庸》:“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孔子之孙子思伋作之,以昭明圣祖之德。” 《表记》:“以其记君子之德,见于仪表。” 《缁衣》:“善其好贤者厚也。《缁衣》,郑诗也。……言缁衣之贤者居朝廷,宜其服也。” 《奔丧》:“以其居他国,闻丧奔归之礼。” 《问丧》:“以其记善问居丧之礼所由也。” 《服问》:“以其善问,以知有服而遭丧所变易之节。” 《间传》:“以其记丧服之间,轻重所宜。” 《三年问》:“善其问以知丧服年月所由。” 《深衣》:“以其记深衣之制也。深衣,连衣裳而纯之以采者。” 《投壶》:“以其记主人与宾燕饮,讲论才艺之礼。” 《儒行》:“以其记有道德者所行。” 《大学》:“以其记博学可以为政也。” 《冠义》:“以其记冠礼成人之义。” 《昏义》:“以其记取妻之义,内教之所由成。” 《乡饮酒义》:“以其记乡大夫饮宾于庠序之礼,尊贤养老之义。” 《射义》:“以其记燕射、大射之礼,记德行取士之义。” 《燕义》:“以其记君臣燕饮之礼,上下相尊之义。” 《聘义》:“以其记诸侯之国交相聘问之礼,重礼轻财之义也。” 《丧服四制》:“以其记丧服之制,取于仁义礼知也。”
除了篇目内容的概括之外,郑玄又依据刘向的《别录》对《礼记》四十九篇分门别类,分为通论、制度、丧服等十一类: 通论——《檀弓》上下、《礼运》、《玉藻》、《大传》、《学记》、《经解》、《哀公问》、《仲尼燕居》、《孔子闲居》、《坊记》、《中庸》、《表记》、《缁衣》、《儒行》、《大学》。 制度——《曲礼》上下、《王制》、《礼器》、《少仪》、《深衣》。 丧服——《曾子问》、《丧服小记》、《杂记》上下、《丧大记》、《奔丧》、《问丧》、《服问》、《间传》、《三年问》、《丧服四制》。 祭祀——《郊特牲》、《祭法》、《祭义》、《祭统》。 吉事——《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 吉礼——《投壶》。 明堂阴阳记——《月令》。 明堂阴阳——《明堂位》。 世子法——《文王世子》。 子法——《内则》。 乐记——《乐记》。
以上篇目内容提示和分类,反映了郑玄对《礼记》各篇的整体认识。 《仪礼》在汉代以前一直称《礼》或《礼经》。虽然到郑玄时,仍保有其传承,其官学地位也始终没有改变,但是随着《周礼》和《礼记》的出现,《仪礼》似乎被束之于高阁了。与《周礼》和《礼记》相比,在历代经师中连敢于为之作注的人都没有。这固然有难易程度上的差别,但更主要的是:一方面,由于《周礼》因王莽的具体实践,使之与现实政治与生活联系在了一起,从而更多地吸引着人们的注意;另一方面,或许在汉代经师们看来,由于有《礼记》作为《礼经》的诠释篇章,无需再费功夫对礼之本经去作解释了。于是《礼记》就愈益受到世人的重视。郑玄注《礼记·礼器》“经礼三百”一语时所说的“经礼谓《周礼》也”,也可以说明《仪礼》的地位正在被新的经典所替代。 那么,郑玄作为礼学传人,对《仪礼》的认识又如何呢?实际上,以《周礼》的五礼体系对《仪礼》十七篇加以分类,就已显出《周礼》在郑学体系中的位置。
对《仪礼》十七篇,郑玄也有逐篇的概括, 《士冠礼》第一:“童子任职士位,年二十而冠,主人玄冠朝服,则是仕于诸侯,天子之士,朝服皮弁素积。古者四民世事,士之子恒为士。冠礼于五礼属嘉礼。” 《士昏礼》第二:“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必以昏者,取其阳往而阴来。日入三商为昏。昏礼于五礼属嘉礼。” 《士相见礼》第三:“士以职位相亲,始承挚相见之礼。《杂记》会葬礼曰:‘相见也,反哭而退;朋友,虞祔而退。士相见礼于五礼属宾礼。” 《乡饮酒礼》第四:“诸侯之乡大夫,三年大比,献其贤者能者于其君,以礼宾之,与之饮酒,于五礼属嘉礼。” 《乡射礼》第五:“州长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之礼,谓之乡者,州乡之属,乡大夫或在焉,不改其礼。射礼于五礼属嘉礼。” 《燕礼》第六:“诸侯无事,若卿大夫有勤劳之功,与群臣燕饮以乐之礼。燕礼于五礼属嘉礼。” 《大射仪》第七:“名曰大射者,诸侯将有祭祀之事,与其群臣射以观其礼。数中者,得与于祭,不数中者,不得与于祭。大射仪于五礼属嘉礼。” 《聘礼》第八:“大问曰聘。诸侯相于久无事,使卿相问之礼。小聘使大夫。《周礼》曰:凡诸侯之邦交,岁相问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聘于五礼属宾礼。”。 《公食大夫礼》第九:“主国君以礼食小聘大夫之礼也。于五礼属嘉礼。” 《觐礼》第十:“觐,见也。诸侯秋见天子之礼。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朝宗礼备,觐遇礼省,是以享献不见也。三时礼亡,惟此存尔。觐礼于五礼属宾礼。” 《丧服》第十一:“天子以下,死而相丧,衣服年月亲疏降杀之礼。丧必有服,所以为至痛饰也。不忍言死而言丧。丧者,弃亡之辞。若全存于彼焉,已弃亡之耳。” 《士丧礼》第十二:“士丧其父母,自开始死至于既殡之礼。丧于五礼属凶礼。” 《既夕礼》第十三:“《士丧礼》之下篇也。既,已也。谓先葬二日,已夕哭时,与葬间一日。凡朝庙日,请启期。此诸侯之下士一庙,其上士大二庙,则既夕哭先葬前三日也。” 《士虞礼》第十四:“虞,犹安也。士既葬其父母,迎精而反,日中而祭于殡宫以安之之礼。虞于五礼属凶礼。” 《特牲馈食礼》第十五:“特牲馈食之礼,谓诸侯之士以岁时祭其祖祢之礼。于五礼属吉礼。” 《少牢馈食礼》第十六:“诸侯之卿大夫,祭其祖祢于庙之礼。羊豕曰少牢。少牢于五礼属吉礼。” 《有司彻》第十七:“《少牢》之下篇。大夫既祭傧尸于堂之礼。祭毕,礼尸于室中,天子、诸侯之祭,明日而绎。有司彻于五礼属吉礼。”
两汉经学,在其沿袭承传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带有原则性的规范和方法,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会通诸说,断以己意,可以说是当时的经学家、注疏家们解说和注释经典时所共同遵行的原则和采用的方法。在郑玄的《三礼注》中,这些方面也可以说是表现得比较充分的,透露出郑玄对已成传统的注经原则的遵行和实践。归纳起来,具体包括有以经解经、以史证经、以诸子百家之说解经的三个方面。其中既体现出郑玄对经学诸经的熟悉程度和贯通诸经的意识,又表明他的历史观念与认识,还说明他对诸子百家学的普遍关注,从而显示出鲜明的综合性。除了对《三礼》的互引互注之外,郑玄《三礼注》所征引的典籍包括《诗》、《书》、《易》、《春秋》的本经及其《传》、《说》,还有《孝经》及《孝经说》、《五行传》、《书叙》、《丧服传》、《朝贡礼》、《禘于大庙礼》、《王居明堂礼》、《中霤礼》、《逸奔丧礼》、《王霸记》、《王度记》,以及《论语》、《孟子》、《老子》、《弟子职》(《管子》)、《孙子》、《国语》、《世本》、《晏子春秋》、《吕氏春秋》、《司马法》、《尔雅》、《甘氏岁星经》、《兵书》、《农书》、《蚕书》、《相玉书》、《离骚》、《天问》、《淮南子》、《食货志》、《汉律》;他所征引的注家之言则包括郑司农(郑众)、郑大夫(郑兴)、杜子春,还有司马迁、董仲舒、贾逵、卢植、许慎、吕叔玉、氾胜之等。或训诂字辞之音义,或申述章句之义理,或考订制度之渊源。特别是对经典的引用表明了三礼与诸经相为表里,处处在在皆有其根据以及权威性。
三 郑玄《三礼注》的基本原则及其实践
从原本的意义上来说,“经”的范围自汉武帝时开始,是明确限定在《诗》、《书》、《礼》、《易》《春秋》的所谓“五经”上的。然而,到东汉章帝召集名儒于白虎观,对经学做了一次官方整合之后。“经”的范围也进一步扩大,认定了一些“准经”级的经典,包括原属解经的“传”、“记”等。这从班固所撰汇集白虎观会议精神意旨的《白虎通》所引书目就可以体现出来。除了《尚书》、《易》、《春秋》、《仪礼》、《诗》之外,对《尚书大传》、《春秋传》(《公羊传》、《谷梁传》)、《礼记》[29]、《周官》、《论语》、《孝经》等也都有称引,可见,这些传世典籍在解释“五经”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地位,因此已经成为可以与“五经”互通互证的经典了。 那么,郑玄以《诗》、《书》、《易》、《春秋》等本经和《论语》、《孝经》、《春秋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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