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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变革的隐痛——论张炜早期小说

时间:2009-8-8 16:45:31  来源:不详
的农村女青年,她的一些生活习惯很城市化,比如农闲的时候要歇个星期天,什么活都不干,浑身收拾得干干净净,穿上好衣服出去玩儿。她平时爱穿白力士鞋,黑尼龙丝袜,头上还要戴一个护士那样的小白帽。她还爱读书,喜欢文学(书架上插有卢梭的《忏悔录》,还订了《人民文学》等几种杂志,对河西的一个业余作者非常仰慕) ,爱跟有见识的人聊天,爱跟附近矿上的工人扎堆,因为她觉得这些工人走南闯北、见多识广,远非村里人所能相比。大萍儿的卓尔不群令其陷入到孤立之中,在村里人眼中,她的所作所为不像一个本分的姑娘,名声自然也就不那么好。但事实上大萍儿却是一个很能干的姑娘,农活样样拿得起,关键时刻也能挺身而出,跳到水中护堤。《野椿树》描写了回乡务农的高中毕业生的精神苦闷。许葭、邹方平这些接受了现代知识教育的农村青年在生活方式和趣味上都已与农村拉开了距离,他们农村社会变革的隐痛与周围的人群格格不入,成了农村中的他者。他们对土地不再有依恋之情,一旦有机会,会毫不犹豫地离开土地。而当无法脱离农村时,就只好把痛苦转化为发家的努力了。邹方平就靠着经营香椿苗圃而成了当地令人瞩目的“万元户”。张炜似乎是想借着这些农村知识青年的形象,表达自己对新时代的“现代农民”的某种想象,这样的“现代农民”不像其祖辈那样从头“土”到脚,他们可以像城里的知识人那样“谈点诗,谈点艺术,甚至在晚饭之后弹一会儿钢琴”。这种想象虽然充满善意,却是虚弱而扭曲的。这样的新农民在生活方式和趣味上都明显地城市化了,其形象充其量只是城里人的一个投影。如果农民的现代意识仅仅体现在对城市生活方式和城市文明的追慕上,亦步亦趋,刻意仿效,那么他/ 她在被启蒙的同时难道不也是丧失了其主体性吗? 在这些作品里,张炜虽然敏锐地抓住了农村中部分知识青年的思想新动向,但当时的主流话语对现代化的狭隘想象显然束缚了其思考力量。在那一整套现代化话语体系当中,现代化被认为首先是“人的现代化”,而“人的现代化”的一个基本标志就是个体的觉醒、自我的实现,个性、自我因而被赋予了天然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现代人”通常被简单等同于一个拥有现代的(西方的)知识视野、具有强烈的个体意识、把自我价值的实现作为人生首要目标的自主主体,而在个性解放的旗帜下,个体欲望也被认为是人性的基本部分而获得了正面的肯定。这样的“现代人”是以欲望为内驱力的利益主体。把现代化落实为首先是人的现代化,实际上是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连结个体与国家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组织的变革和重建,其结果必然是“觉醒”后的个体成为逐利型的原子式个人。在这一套现代化话语的规划图景中,农村的现代化被等同于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农民”则被想象成与乡土社会的传统价值体系决裂、自觉接受现代城市文明及其价值体系的叛逆主体。这种农村现代化模式实际上是向城市文明的全面投降,当乡土社会的传统价值根基遭到摧毁、赖以团结社会成员的中间组织被破坏之后,农村社会所迎来的决不是“现代化”的美好允诺,而是社会解体后的凋敝和破败。
尽管张炜的早期小说未能摆脱当时主流的现代化话语的笼罩,但我们仍能从中看到他本人的一些独特思考。他不像当时的许多农村题材小说那样,把农村当作落后、愚昧的标本与现代文明直接对立起来,而是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农村社会中的道德人情之美,他对现代化进程可能对农村社会造成的破坏性影响深怀忧虑。虽说他对农村社会的描绘不无美化,但似乎不能说这就是一种过客式的审美欣赏,在这背后的价值建构的努力仍然值得肯定。

在《芦青河告诉我》的后记中,张炜说: “我厌恶嘈杂、肮脏、黑暗,就抒写宁静、美好、光明; 我仇恨龌龊、阴险、卑劣,就赞颂纯洁、善良、崇高。我描写着芦青河两岸的那种古朴和宁静,心中却从来没有宁静过。”这段话道出了张炜创作的秘密: 对“宁静、光明、美好”的描写,对“纯洁、善良、崇高”的赞颂,恰恰是因为在现实中这些美好的东西正在急速地流失。
张炜对芦青河两岸农村社会的抒情化描绘,一直遭到不少人的批评。批评者指责他没有写出“真实的、血淋淋的农村生活”[3],他对美好的人情道德的咏赞凸现了他的“道德乌托邦”理想。在我看来,这些批评都把张炜早期的小说世界静止化、非历史化了。如果通览这些作品,会发现张炜描绘的其实是处于变动中的农村社会,这个社会在一种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的推动下,渐渐变得面目全非,虽然仍不乏美好,但这美的光泽却在黯淡下去。在这个意义上说,张炜的吟唱有点接近于挽歌了。
不妨先来看一下《夜莺》这个短篇。它以优美的抒情笔调写出了农民收获的喜悦。七月的夜晚,大伙儿聚在大场院上打麦子,对胖手儿这样的年轻人来说,这简直就像是个盛大的节日。心灵手巧的胖手儿负责打麦垛,站在高高的麦垛上可以俯瞰整个热火朝天的场院,天上的星空深邃辽远,身边麦草柔软清香,南风拂面,胖手儿禁不住要高兴地唱起歌来。从村里的大学生二环那里,胖手儿学到了“美是生活”这句名言,这句话多么贴切地说出了她内心的感受啊! 她禁不住站在高高的麦垛上迎着铺满灯光和月光的场子喊了起来; “美—是—生—活!”这篇洋溢着田园风格的作品曾遭到严厉批评,认为张炜让一个文盲村姑在劳动中咀嚼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名言“美是生活”,恰恰证明了他已被一种“虚的观念”所支配,这种“虚的观念规定了他只能说好、美、幸福、快乐之类”。其实对《夜莺》这个文本,我们不能只关注它写什么,纠缠于其描写究竟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这样的问题,而应该更多地注意它写作的历史背景,换句话说,就是必须把它所写的内容历史语境化。《夜莺》描写的是农村的集体劳动,正是在热火朝天的集体劳动中,人和人之间表现出彼此协作、关心、友爱、团结的和谐关系,个体也建立起对共同体的认同,深切地体验到生活的美。在这篇小说里,田园牧歌式的美是与对劳动共同体的体认分不开的。这篇小说创作于1982 年6 月,而在同年8 月创作的另一篇小说《猎伴》中我们知道芦青河地区已经实行了承包责任制,由此便不难断定《夜莺》所描绘的应该是实行承包责任制以前的生产队的集体劳动生活。因此,这篇小说恐怕不能单纯看作是对农村田园生活之美的抽象讴歌,张炜在其中应该是另有寄托吧。如果联系同一时期诸如《猎伴》之类的作品,我们似乎不难从《夜莺》中读出一丝不安和忧虑。
农村青年的思想和生活是张炜这一时期小说创作的主要内容。这批农村青年和父辈最大的区别在于他们是在社会主义农村长大的,他们所接受的教育以及成长的环境都使他们牢固地树立了对生产集体的认同感,这种认同感又通过青年们的各种集体活动而得到强化。正是靠着这种对生活共同体的强烈认同,这些农村青年才对土地有了舍不得离开的眷恋之情。然而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这个集体生活共同体却迅速瓦解了。再没有热火朝天的集体劳动,代之而起的是每家每户的独自劳作,而当生产队这个基层单位也开始逐渐丧失其组织功能时,依附于其上的一些集体生活形式也随之消失了。比如夜校曾在农村青年的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在那里他们学习、聊天、唱歌、打乒乓球,结识朋友,点燃爱情之火,而在实行责任制后,夜校被关闭了,青年们失去了活动的场所。生活方式上的这些变化怎能不令敏感的青年感到郁闷呢?
《猎伴》就很真实地写出了农村青年在面对这
种转变时内心的困惑和苦闷。大碾原是个有热情、有活力的小伙子,和二满、三喜等几个青年伙伴一起扳倒了村里的“土霸王”刘三拐子,热火朝天地带领大家修水道、打机井、整治田地,还办起了纺绳厂,雄心勃勃地想把村集体建设好。可一切才刚开个头,上头就要求推行责任制,分地到户,大碾原来的计划彻底泡了汤。他想不通,一气之下辞去了生产队长的职务,把心思放在了自家的责任田上。实行责任制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起早贪黑地苦干,除了种责任田,农闲时间还搞副业。粮食确实多打了,钱也多了,但伴随着也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日子富裕了,村里的老人都很高兴,可青年们却有了失落感,原来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没有了,因为很难再召齐人,不是这个要去收谷子,就是那个要去运高粱……他们牢骚满腹,纷纷跑到大碾那里发泄烦恼和不满,他们怀念大田里集体劳动的号子,怀念夜校里通明的灯火,怀念二满的歌声⋯⋯以前舍不得离开农村、放弃招工进城机会的青年们纷纷离开,到最后连一开始坚决支持责任制的二满也进镇当工人去了,因为他们发现这土地已变得如此陌生,以往“那种火爆爆的生活,那种向上的力量”都消失了。在实行责任制以前,劳动是一种集体活动,是农村公共生活的重要形式之一,它在农村青年眼里有一种创造生活的浪漫色彩,但在分田到户后,集体劳动的形式被轰毁,劳动蜕变成谋生、发家的手段。劳动在价值上的急剧跌落让青年们改天换地的理想失去了寄托,生活的意义成了一个问题,而这种意义失落的空虚是绝对无法用富裕来填补的,他们越是悠闲,就越是感到空虚,正是这种空虚感最终迫使他们离开了土地。
张炜对责任制的思考是复杂的。他认识到责任制打破了以往大呼隆集体劳动的弊端,确实激发了农民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在《看野枣》这篇小说里,三来在当生产队长的时候总是游手好闲,靠着手里的权力捞一点好处。在实行责任制后,这个怕苦的懒汉也被逼得勤快起来,下力苦干,从而改变了人们对他的不良印象。辛勤的劳作换来了丰硕的成果,农民的日子确实比以前好过多了,这和责任制的推行是分不开的。但张炜也注意到在实行责任制后,农村的生产水平却后退了。以前生产队有大农具,耕地有拖拉机,播种用播种机,打谷子也有脱谷机,可推行责任制的时候,这些集体的大农具都被变卖了。在失去了农业机械后,农民只能靠人力干活,没有牛的家庭只能用肩膀拉犁,用镢头、木耧下麦种,那多打的每一粒粮食都是农民用加倍的汗水换来的啊! 对缺少劳力的家庭———尤其是那些子女在外、家中只剩下老年人的农户———来说,农村社会变革的隐痛这样艰巨繁重的体力劳动是难以承受的,这些家庭渐渐地就落在了后面,陷入相对贫困的状况。《第一扣球手》里老农民半拉,女儿棉棉是著名的排球运动员,早年丧妻的他孤身一人留在农村。半拉虽说是干活的好把式,但要伺弄好自家那份责任田,却也不容易,要付出比集体劳动时代艰苦得多的劳作,繁重的体力劳动使他比过去更加苍老了。看到父亲如此辛苦,棉棉非常难过,她不明白责任制怎么反倒使劳动方式倒退了,以前沟渠四通八达,都用机器浇水,而如今父亲却还要摆弄废弃多年不用的轱辘,从井里打水浇地。棉棉不明白,是因为她不知道实行责任制以后,在大集体时代费尽千辛万苦建设起来的水利设施不仅得不到维护整修,反而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农民们只顾自家田里的事,谁还会去管堤堰渠坝呢? 不仅如此,一些私心重的农民为了多占地,毁掉了自己地界里的水道、机井不说,甚至还侵占渠道用地,致使农村的水利设施完全瘫痪,灌溉用水便只能靠手提肩扛了,逢上旱灾,损失就更惨重了。在《猎伴》中,正是因为水道被破坏,造成了庄稼大片干死[4]。
这些年来,被广泛宣传的一种论调是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是生产力的一次解放,其主要依据是粮食产量提高了[5],但正如张炜的早期小说所揭示的那样,这种所谓的解放却是以农民付出更加繁重的体力劳动为代价的。耕地的条块分割更使得农业倒退到了传统小农经济的时代。当年曾让张炜感到困惑的问题,如今已可看得分明。推行责任制原本就不是为了把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而是要利用农民对私利的追逐之心,来激发他们的生产热情。通过分田到户,国家或集体得以从生产组织中撤离,免除原来组织、管理生产所需的相应投资,先前由国家承担的一些责任则被卸给农民自己来背负。劳动生产水平的下降还仅是表面的现象,在更深的层面上,责任制对个人利益原则的引进,有力地瓦解了社会主义农村的社会结构方式以及相应的生活方式和伦理道德准则。在以前,公社、大队、生产队、家庭形成了一个井然有序的层级结构,劳动和分配都由集体组织和控制,个人、家庭与集体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依附关系,而在实行包产到户的责任制以后,生产完全成了农户个人的事情,集体组织已基本瘫痪,丧失了以前的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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