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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末年日本人的台湾论述——以上野专一、福泽谕吉与内藤湖南为例

时间:2009-8-8 16:46:28  来源:不详
的主张:福泽谕吉不仅将台湾岛当作日本的殖民地,而且他笔下的台湾“土人”,应以最严酷的方法加以镇压。他在1896年1月8日说:(注:福泽谕吉:〈台湾骚动〉,《时事新报》1896年1月8日社论,收入:〈福泽谕吉的台湾论说(二)〉,《台湾风物》41卷2期,引文见页77。)
    我对征讨、镇压的方法,也有不少遗憾的感觉,但是提起往事无补于事,这次骚动正是绝好的机会,应以军队彻底扫荡,斩草断根歼灭丑类,将土地尽行没收,以举全岛为官有地的决意,实行英断。否则仅止于一时性的镇压,今后这种骚动必然迭起,非但措置不妥,而且每有骚动就会引起国内人心的动摇。影响所及,商业的繁荣受到妨碍,甚至有意迁往该地的企业,也会因此取消计划,致使刚欲向外发展的机运遭受挫折。
    海外领土的小纷扰虽非国家的大事,但是影响却不少。我欲再向当道劝告:应该当机立断,一举消除祸根,永久断绝骚动之患。
    福泽进一步主张:在经过严酷的镇压与扫荡之后,应再严格检查台湾人是否真正顺从,他说:(注:福泽谕吉:〈台湾善后方针〉,《时事新报》1896年1月15日社论,收入:〈福泽谕吉的台湾论说(二)〉,引文见页77-78。“土人”一词可指住在台湾的人,也可指为未开化的人。)
    关于处理台湾的骚动,如在前号论述,无非下定英断歼灭丑类,使其一人无存,以期扫荡全岛。该岛民等狡狯,遭遇我大军便临时佯装顺民,窥悉兵力单薄就忽然蜂起逞凶,其无智宁可垂怜,然而他们的本性顽冥不灵,究竟未能醒悟,应以除非将其歼灭别无办法的觉悟,一举扫尽丑类。或有人以为他们之中,不无真正的顺民,而竟一举予以歼灭,未免太残忍,不过我说歼灭,意非并合其种族予以歼灭。
    愿意顺从我国的人民,就是日本国的良民,当然应该厚加保护,但是如果仅以表面上的顺从,便认为良民,则是一大错误。比如这次骚动,实际上必有煽动者,惟响应煽动而蜂起的几万贼徒,不外是平时认为良民的徒辈。他们并非从心底真正服从,征之事实已经明显,所以纵使再遭大军征讨而表示一时的顺从,对曾经响应煽动而抗拒我国者,断不可宽容,应该悉予付问军律,给予严重的处分。
    为什么应对台湾人采取这样的镇压手段呢?福泽谕吉解释说,这是因为台湾的人是“纯粹的外国人民”,(注:福泽谕吉:〈台湾施政の官吏〉,《时事新报》1896年7月19日社论,收入:〈福泽谕吉的台湾论说(三)〉,《台湾风物》42卷1期,引文见页130。)而且:(注:福泽谕吉:〈先づ大方针を定む可し〉,《时事新报》1896年7月29日社论,收入:〈福泽谕吉的台湾论说(三)〉,《台湾风物》42卷1期,引文见页131-132。)
    因为当初已经清楚,令其割地之目的,完全在土地而不在人民,所以关于处理该岛的问题,当局应该仅考虑土地,断不可把岛民置于眼中。应该抱持一种觉悟,以为实际上得到名叫台湾的无人岛,从而决定经营的大方针。如果按照这方针办事,百般问题迎刃可解,一定非常容易,毫无困难。应该断行所欲为,目的唯在收取土地。如果该岛民等心服我政令,而真正表示顺民之实,即令他们不投我们所好,实际上也未便给予严重的处分。可是他们非但不从心底归服,动辄相率企图反抗,杀戮我官吏人民,实为顽迷非法之徒,迄今骚乱不绝,宁可趁其频繁骚动的机会,固应将罪状明白者,付诸严重处罚,而苟有帮助或隐蔽嫌疑者,则不留情地驱逐境外,并将其土地财产等,尽予没收为官有。
    福泽谕吉在1896年8月8日,更赤裸裸地宣称,应将台湾当作“无人岛”,他说:(注:福泽谕吉:〈台湾岛民の处分基だ容易なり〉,《时事新报》1896年8月8日社论,收入:〈福泽谕吉的台湾论说(三)〉,引文见页135-136。)
    关于处理台湾的问题,我的意见认为应以严格为旨趣,丝毫不宽贷,苟有岛民等反抗的迹象,固然要以严刑处罚,至于鸦片,则施行与内地相同的法律,不能承受的人,不留情地驱除出境。要之,我认为应将全岛看成无人岛行事,唯希望当局对此该有英断,这种论旨,谅读者已经有所了解。
    〔……〕
    我敢保证,实际上的处置,没有他们想象那么麻烦。本来该岛民企图反抗,正是道地的螳臂当车。台湾人虽愚,应该自能量力察觉利害,惟因他们不详悉日本人的力量,所谓初生犊不怕虎,而妄作抵抗,只要将实力显示其眼前,尽管他们无知,当能悟之不可争而自行屏息。以土匪的蜂起为例,据悉去年以来,经我军扫荡流血的地方大都平稳,而骚动的发生,限于我军通过而未流血的地方。就是因为不知日本军的力量,他们才会蜂起。所以,凡是有反抗形迹的人,应该尽予诛杀,使其一人无存,以歼灭丑类。三百万岛民当然不可能尽为不轨之徒,即使有异志之辈,如果目睹可怕的事实,也会改心变成顺民。这是杀一儆百的办法,土匪之类即使尽杀,为数并不多,而促使全岛民翻然悔悟的功效却很大。所以,我主张应该给予严重的处分。
    根据福泽上述的言论,福泽主张“凡是有反抗形迹的人,应该尽予诛杀,使其一人无存”,如此就可以使台湾人“改心变成顺民”,这是典型的帝国主义者的论调。
    现在,我们将福泽谕吉的台湾论述,与他在日本国内所提倡的“文明开化”论点加以对比,就可以看出:作为台湾论述者的福泽谕吉,与作为日本启蒙思想家的福泽谕吉,不仅判若两人,而且形同水火,两者绝不兼容。
    (3)“平等”价值及其背叛:福泽谕吉在《劝学篇》这本影响近代日本至深且钜的书的第一篇〈学问的旨趣〉第一段,令人动容地宣称:(注:福泽谕吉著,群力译:《劝学篇》,页2。)
    “天不生人上之人,也不生人下之人”,这就是说天生的人一律平等,不是生来就有贵贱上下之别的。人类作为万物之最,本应依凭身心的活动,取得天地间一切物资,以满足衣食住的需要,大家自由自在,互不妨害地安乐度日。
    他在此书第二篇又申论“人人生而自由平等”之义说:(注:《劝学篇》,页9。)
    人的出生是天之使然,而非由于人力。他们之所以能够互相敬爱,各尽其责和互不妨害,是由于根本上都是同一人类,共戴一天,并同为天地间的造物。譬如一家之内兄弟和睦相处,根本上也是基于同系一家兄弟,共戴一父一母的人伦大义。
    所以如就人与人之间的均衡一致而论,我们不能不说人与人是平等的。但是这种平等并不是现实情况上的平等,而是指基本权利上的平等。
    福泽谕吉不仅主张人与人应平等,而且在此书第三篇中,他进一步申论国与国之间也应求其平等。福泽说:(注:《劝学篇》,页13。)
    凡名为人,无论贫富强弱,又无论人民或政府,在权利上都是没有差别的。兹再推广此意来讨论国与国的关系:国家是由人民组成的,日本国是日本人组成的;英国是英国人组成的。既然日本人和英国人同样是天地间的人,彼此就没有妨害权利的道理。一个人既没有加害于另一个人的道理;两个人也没有加害于另外两个人的道理;百万人、千万人也应该这样。事物的道理原不能由人数多少来变更的。
    福泽谕吉在上文中说:“日本人和英国人同样是天地间的人”,所以“一个人……没有加害另一个人的道理”,但这项平等原则显然并不适用于在台湾的人。福泽曾说日本占领台湾以后,“凡是有反抗形迹的人,应该尽予诛杀”,(注:福泽谕吉:〈台湾骚动〉,《时事新报》1896年1月8日社论,收入:〈福泽谕吉的台湾论说(二)〉,《台湾风物》41卷2期,引文见页77。)福泽谕吉自我矛盾前后有如此者!
    (4)“自由”价值及其背叛:
    福泽谕吉在《劝学篇》第七篇,引述美国教育家威兰德(Francis Wayland,1796-1865)的学说,强调“勿以自己的意志强制他人”,他说:(注:《劝学篇》,页45。)
    我们做人的道理,就在于不妨害他人的权利,自由自在地运用自己的身体。至于行其所好,忍其所欲,或事劳动,或事嬉游,或为此事,或务彼业,或则昏夜用功,或则懒散无为,终日蜷伏安寝,因与他人不发生关系,也就没有从旁议论其是非的理由。
    福泽在这里宣传的是近代西方一个重要价值理念——自由。
    但是令人惊讶的是,福泽谕吉在日本宣扬“文明开化”论时,所高举的文明社会之价值——自由,并不适用于台湾人民。我们看看福泽对台湾人所发表的言论:(注:福泽谕吉:〈政令に从はざるものは退去せしむ可し〉,《时事新报》1896年7月31日社论,收入:《福泽谕吉的台湾论说(三)》,《台湾风物》42卷1期,引文见页134。)
    日本把外国领土收入版图,以此为首次,自难免有生疏之处,尤其又要顾虑外国的风评,但是若观察文明诸国对新领土的措施,则非常令人惊讶。某国甚至曾以属地人民有不轨举动为由,划方圆几里之地,凡是居住其中的人,不分男女老幼悉予屠杀。也有本国人在新得领土的野外打猎,因误认而枪杀土人,经检察官起诉后,本人出庭申辩完全误以为狐狸将其击毙,结果推事非得已而实时放人。这实有其事,由此可以窥知情形的一端。至于现在日本人欲在台湾禁止鸦片,是真正的正当防卫手段,与这些例子不可同日而语。
    这是在世界公众的面前,堂堂正正行之而毫无忌惮的事,希望当局者决予断行,苟有不服从命令者,则不留情地驱逐境外,以收真正版图之实。
    福泽谕吉引述外国帝国主义者屠杀殖民地人民之先例,以证明日本人压制台湾人自由之合法性。福泽甚至强力主张凡是不顺从日本的台湾人“应以军队彻底扫荡,斩草断根歼灭丑类,将土地尽行没收,以举全岛为官有地的决意,实行英断”。(注:吴密察:〈福泽谕吉的台湾论〉,收入氏著:《台湾近代史研究》(台北:稻乡出版社,1990),页71-112。)这样对待台湾人民的言论,很难想象是出自在日本提倡自由平等等“文明开化”价值的启蒙大师之口!
    (三)内藤湖南
    内藤湖南心仪中华文化,1899(明治32)年9月初游中国,他用“痛惜”二字形容初见山东荣成湾之荒凉的感受;(注:内藤湖南:〈燕山楚水〉,收入:《内藤湖南全集》,第2卷,页22。)他游北京崇文门感到“无限凄凉,不觉泪下”;(注:内藤湖南:〈燕山楚水〉,收入:《内藤湖南全集》,第2卷,页39。)他醉心于西湖月色,不免赋诗舒感。(注:内藤湖南:〈燕山楚水〉,收入:《内藤湖南全集》,第2卷,页40-41。)内藤湖南心灵深处跃动着炽热的中国情怀。他曾撰文反驳明治20年(光绪13年,1887年)前后随着日本国民意识高涨而来的“日本人的天职”之类的口号,(注:内藤撰有〈支那论〉、〈清国の立宪政治〉、〈日本の天职と学者〉以及〈所谓日本の天职〉等文,其中前二篇已由傅佛果译为英文:Joshua A.Foeel,ed.and tr.,Chinese Studies in History,Vol.XVII,No.1,(Fall,1983):Naito Kona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nc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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