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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初的《孟子节文》看孟子思想(二)

时间:2009-8-8 16:46:47  来源:不详
曰:“安。” 

“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今汝安,则为之。”  

宰我出。 

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孔子说过“言语:宰我、子贡”,宰我与子贡擅长语言(《论语·先进》第三章),这改变不了上述两章给读者造成的对宰我的坏印象,而读者对孟子就不同了。自唐代古文运动的领袖韩愈的道统说以来(韩愈的《原道》说:“先王之教在仁义道德。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送王秀才序》又说:“求观圣人之道,必自孟子始”),孟子名声大振,五代将《孟子》列入经书,南宋朱熹作《四书集注》,将《孟子》与《论语》、《大学》、《中庸》并列为四书,元代即以《四书》作为经学教科书和开科取士的标准,其名声和影响更大。所以把宰我的“孔子贤于尧舜”说成是孟子说的,效果无异于提高了百倍千倍。刘三吾秉承朱元璋的意旨的曲笔,竟然明目张胆地歪曲事实。 

2.孟子弘扬的名教,如像刘三吾所说,就应找出阐发孔子基本思想的东西加以证明,然而找不到,《孟子》书对孔子关于“仁”的基本定义、重要论述和关于恢复周礼的言论,一概不引、不解。孟子也继承了孔子的一些糟粕,大概刘三吾认为不重要而不引录,而找到了“孔子贤于尧舜”,硬把宰我的这句话说成孟子的。然而这句话是空话,没有实际内容,它只能起虚张声势的作用,而不能从理性方面对人们的思想起作用。这也是刘三吾之辈无可奈何的事。从刘三吾的曲笔,我们倒更看出孟子的政治思想与孔子政治思想的原则区别。 

3.刘三吾还不能不陷入“不可救药”的自相矛盾。截取《公孙丑上》第二章的“孔子贤于尧舜”,把它突出起来,作为孟子弘扬孔子名教的证据,当然这一章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其《孟子节文》却把这一章删除了。这不是“不可救药”的自相矛盾吗?为什么把《公孙丑上》第二章全部删除呢?朱元璋是可以把这一章看懂的,只要有人帮助他懂得了它的字面意义,弄清它的实质的能力,是比儒生刘三吾之辈强得多的,他会高度注意到几个书生竟然狂言“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能以朝诸侯而王天下”,“以百里而王天下,德之盛也”。他身边就有两个书生——刘基和宋濂,使他极放心不下,所以此章非全部删除不可——这里留下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是:孟子在意识里自以为高于孔子,他独创了一个思想体系(“独创”当然不是说没有继承),确实比孔子高得多,以孟子的思想解放(如赞扬“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很可能他自己意识到了这一点,而公孙丑也有所觉察,但在师道尊严的时代里却不能不加以掩饰。也许,这就是《公孙丑上》第二章所含之谜。确否待考。 

4.把宰我的话弄成孟子的话,一方面宣扬这一章的内容,一方面又删除这一章,这种曲笔,岂不是自我揭穿!为什么这么笨拙?这没有什么奇怪,这是歪曲事实者不得不然的。然而他们的手法之效应,正是寄望于绝大多数人并不寻根问底,并不去查有关资料,因而可以欺蒙于世。不独刘三吾的曲笔如此。 

(二)再看所谓“诸侯之礼,吾未之学” 

这也是明目张胆的歪曲。“诸侯之礼,吾未之学”在《滕文公上》第二章。有关文句如下(为便于读者,将朱熹注抄录于原文之下): 

 

滕文公薨。世子谓然友曰:“昔者孟子尝与我言于宋,于心终不忘。今也不幸至大故,吾欲使子问于孟子,然后行事。”  

 

朱熹注:“定公,文公父也。然友,世子之傅也。大故,大丧也。事,谓丧礼。” 

   

然友之邹问于孟子。孟子曰:“不亦善乎!亲丧,固所自尽也。曾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诸侯之礼,吾未之学;虽然,吾尝闻之矣:三年之丧,齐疏之服,粥之食,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 

 

朱熹注:“当时诸侯莫能行古丧礼,而文公独能以为问,故孟子善之。又言父母之丧,固人子之心所自尽者,盖悲哀之情,痛疾之意,非自外至,宜乎文公于此有所不能自已也。……三年之丧者,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故父母之丧者,必以三年也。齐,衣下缝也,不缉曰斩衰,缉之曰齐衰。疏,粗也,粗布也。饘,糜也。丧礼,三日始食粥,既葬,乃疏食。此古今贵贱通行之礼也。” 

 

然友反命,定为三年之丧。 

 

“诸侯之礼,吾未之学也”,是说的关于周礼规定的诸侯这一等级的特殊性之礼,我没有专门研究过(《广雅·释诂》二:“学,识也”,由此可引申为研究);而且接着就说:“吾尝闻之矣: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而刘三吾的“题辞”却说:“‘诸侯之礼,吾未之学’,而知其所学周天子盛时之礼,非列国诸侯所僭之礼”,把“吾未之学”者,解释成“列国诸侯所僭之礼”,使人联想孟子和孔子一样是痛恨并反对诸侯、大夫僭用天子礼的。刘三吾以“博学,善属文”(《明史·刘三吾传》语)著称,自然他不是读不懂这几句话,而是故意歪曲。然而,这又是掩耳盗铃。上述这一章,是孟子思想中的糟粕,是继承自孔子的,“三年之丧”也非“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的丧制(郭沫若的《驳说儒》已予以科学的驳证,《驳说儒》见《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正因为是糟粕,所以《孟子节文》未予删除,全部保留。难道他不怕读者看了《孟子节文》这一章揭穿他对“诸侯之礼,吾未之学”的歪曲解释吗?大概还是寄希望于大多数读者并不穷根究底,对于政府颁布的正式文件尤其如此。但从这个反面教材,可以得到启示:研究一下孟子对于诸侯大夫僭用天子礼持什么态度。一查,孟子竟然对此一句也没有说,对孔子痛恨、反对“僭礼”的语录,一条也没有引。这又是孟子的政治思想与孔子政治思想的原则区别。于此又可见,只要细心,穷根究底,反面教材确有可以利用的重要价值。 

挖空心思,“褒扬”孟子弘扬孔子名教,竟是两条捏造!  

   

 

附:《孟子节文》删存一览表 

 

第一篇《梁惠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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