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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思想内部开拓问题的探讨

时间:2009-8-8 16:47:45  来源:不详
法则是“教”,这种“教”既是外部的,即不睹,不闻,莫见隐,莫显微;又是内部的,即“喜怒哀乐之未发”和“发而中节”。由此,“道”使明确得被赋予了内在的和外在的实现方式的意义,此时,道为诠释模式是下落到个体身上,具体的说则是个体的内心、情感之上的,而道的意义也由诠释模式的添加而增加了一个形而上的意义,即:道是通过内外兼修而达到的一种可以统帅性情的法则,而对于“仁”,子思子也有一番论述:

  故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不可以不事亲;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中庸第二十章)

  以上一段子思认为政是由人出的,而使政治能够清明趋善的主体也在于人的道德修养,而达到这一个人自身修养的方式则是不断的修道,也就是通过不断的内外兼修才能实现。但至于内外兼修的内容是什么,或者说如何具体实践内外兼修,子思子提出了“仁”,在子思子看来,仁即是人,这直接明确了仁的主体就是人。同时也指出“仁”的对象也是人。这不仅明确了“仁”的存在是“人本体”,也指出了仁的“行为性”,即仁是达道的实现方式。其后,他又对“仁”所要实施的内容进行了说明。“亲亲为大”,即仁的具体表现为“亲亲”,而亲亲又是建立在“知人”的基础上的,同时“知人”又是建立在“知天”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仁具体表现为爱人,但这里所爱之人应当为“亲”,即施仁者的亲人,而所爱之亲又必须以中止之心去爱,即“要能好人,也能恶人”,那么就需要知其人,知人之法在于知天,知天即知天理,而天理就是指人之所以存在的原因。由此,可以看出,子思子在阐述“仁”为时候是完全落实到个体上的,是完全以人为本的“亲亲爱人”之道。而这种爱人是在知人性基础上通过对人理性的感知而形成的爱的实践。这其中“知天”到“知人”是一个由形上逐渐向形下逐渐转化的过程,而这一过程的发生机制则是“以心度心”的原则,也只有如此才能使仁的所爱之亲由亲人扩大到他人乃至整个人类,同时,对于为政来说,也能够使政治统治的双方上下相得,君臣相宜。由是观之,先秦战国时代的“仁”的意义在孔子时代的“中和地爱人”基础上又关注到了仁的“人本体”性与“仁”实施时的发生机制,使“仁”的意义诠释又向形上转化了一步,同时也使仁的实现方式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因此,“仁”在先秦儒家思想体系内是被作为“外在与内在”相统一的诠释而出现的,即“在知人的基础上通过对人理性的感知产生的,由亲向人推广的爱的实践。”而对于“德”这样一个儒家思想体系中最高范畴,战国时代儒家是这样论述的:

 

 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上律天时,下袭水土。辟如天地之无不持载,无不覆帱,辟如四时之错行,如日月之代明,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中庸第三十章)

  这里将德分为小德和大德,而具体表述为小德即万物不相挬,道不相悖;大德即万物并育,道并行。由此小德与大德的区别就在于万物与“道”是否可共同生长和“运行”,如果只是单纯地不相悖的存在,此即为小德;而如果在此基础上能够进一步地运行,万物共享生长运作的权力,则为大德。《中庸》在后文又提出了与之相应的“圣人之德”与“君子之德”。在三十一章提出了“唯天下至圣,为能聪明知,足以有临也;宽裕温柔,足以有容也;发强刚毅,足以有执也;齐庄中正,足以有敬也;文理密察,足以有别也。”的“圣人之德”,而三十二章紧接着提出了“淡而不厌,简而文,温而理,知远之近,知风之自,知微之显”的“君子之德”。可与入德矣。”由“君子之德”可知君子是外表简易而内心则是秀美而中正的,同时他又是能够由内知外,由显及微的,故此,他可以由己推人地容纳万物,故也可以使万物在他那里得到共存,这一点与小德的特点是很相近的。而圣人则需要“聪明睿智,宽裕温柔,发强刚毅,齐莊中正,文理密察”等特质,而这些特质却又直接代表了“本质之美、仁、义、礼、知。”由此圣人持“仁”可涵容万物,持“礼”可生发万物,所以下文称赞圣人道:“溥博渊泉,而时出之;溥博如天,渊泉如渊,见而民莫不敬;言而民莫不信;行而民莫不说。”这与大德极相类似。所以,先秦儒家所分的大德、小德与圣人之德、君子之德是相对应的。在此种对应中,君子圣人之德的表述更趋向表述对象的性格特点,而这些性格特点正是对君子,圣人现行为的抽象和概括。在这些抽象与概括里,就存在着形而上的解读,这种解读旨在从现实行为中抽取对君子或圣人具有普遍意义的要素,而这种要素同时也触及了君子或圣人之德的实现方式,即君子或圣人之德是可以通过他们的性格特质来实现的,而其实现的结果则是德的效果。对君子而言则是“不动而敬,不言而信”“不赏而民劝,不怒而民威於铁钺”;而对圣人而言则是:“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舟车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所照,霜露所队: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可见君子或圣人的性格特质可以作为其德的实现方式,而君子或圣人的性格特质的现实确立则是通过修道才能达到的,这在先秦儒家的另一部典籍《大学》中表述的非常清楚“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这里明确提出了达到具备“德性”(君子或圣人的性格特质)的途径或方法为“自修”,而此一自修是由内向外的自修,是先“内修”再“外修”为“自修”。同时这一自修过程中,內修始终是处于最基础的地位,可以认为,在达到具备“德性”的方法中,內修无疑是最主要的方法。由此可以认为內修是达到“德性”最主要的方法,同时也是实现“德”的最为根本的现实途径。是以,內修逐渐成为实现德的方法中的主流,并逐渐超越了其他方法。这一现象充分地说明在先秦儒家思想体系中(至少在战国儒家)“德”在其产生机制上已经被赋予了“内在”的因素,即“德”必须是在主体的自我內修的基础上才能完成,而其具体表现为君子或圣人的性格特质,这在现实中则分布在士人与君主的性格特征里。故其与孔子时代的德相比本质并无太大变化,始终是综合了内在的和外在的诠释模式的定义。

  由以上对于先秦儒家中“道、仁、德”定义的探讨可以看出,先秦儒家从孔子开创以来一直到战国,呈现出社会干预诠释模式向实现方式诠释模式的转化的明显趋势,而造成此种变化原因,笔者认为,是社会政治的转型所带来的社会礼法、道德的丧失而使人们产生了空前的现实绝望感,从而转向对儒家理念的实现方式的进一步思考。

  先秦儒家以后,两汉儒学秉过了先秦儒学大旗,在其现实干世与实现方式并存的思想架构內继续发展。这一时期是儒学发展中的繁盛期,以叔孙通、公孙弘、董仲舒等人为主体的汉初大儒们,奠定了汉代儒学的发展路径,使儒学在先秦儒学基础上逐渐转向汉代的模式。汉代儒学虽以叔孙通立礼仪始,但却以董仲舒“贤良三对”而立,成为罢黜百家的显学。汉代儒学由董仲舒而大幸,与之相应地,儒家思想体系中道、仁、德三个纲维性的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不仅仅是汉代这一时代的影响,同时,更是这一时代儒学内部学术理路的转变的原因,而这一因素就整个汉代来说,则是董仲舒一手构设的。因此这三个概念意义的确立在汉代则具有着近乎神圣的功能,它们不仅映射着天地四时的调顺,也关系着政治统治的稳定。董仲舒曾以天地阴阳的调顺与社会政治统治的关系间接地说明了道、仁、德三个儒家思想体系中纲维性概念的重要性:

  太平之世,则风不鸣条,开甲散萌而已;雨不破块,润叶津茎而已;雷不惊人,号令启发而已;电不眩目,宣示光耀而已;雾不塞望,浸淫被泊而已;雪不封条,凌毒害而已。云则五色而为庆,三色而成,雾则结味而成甘,结润而成膏,此圣人在上,则阴阳和,风雨时也。政多纰缪,则阴阳不调,风发屋,雨溢河,雪至牛目,雹杀驴马,此皆阴阳相荡,而为祲沴之妖也。[2]

  这里董仲舒将阴阳调顺与否同社会政治统治联系到一起,认为太平之世,四季自然的变化就合乎人们的要求,就会风调雨顺。这就间接地说明了道、仁、德的实施会带来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社会政治效果;反之则会“阴阳不调”,灾害降至。所以,在董仲舒的思想体系中道、仁、德这三个概念已经成为与社会政治紧密联系着的,至高无上的概念。在此种思想体系中,董仲舒以天人相感的心态简略解释了这三个概念:

  故圣人法天而立道,亦博爱而亡私,布德施仁以厚之,设谊立礼以导之。 春者天之所以生也,仁者君之所以爱也;夏者天之所以长也,德者君之所以养也;霜者天之所以杀也,刑者君之所以罚也。 繇此言之,天人之徵,古今之道也。[3]

  以上这段论述具体来说有两层意义:一是指明了圣人治国教民的顺序,即:先立道再以仁和德加于其上,二是通过天人相感的理论来简略地解释仁,德的概念,即仁是博爱万物,而德是统治者本身所具有的内质。综合此二层意义来看,在董仲舒这里,道是仁与德的基础,它是法天而立的,是治国理民的总方针;仁与德是实现道的方式,即通过对民众的爱与不断的自身修养来辅助道的实现。由此观之,汉代道、仁、德三个概念的界定已经现实政治化了,可以认为在汉代,道即是治国的方法,仁即是治国方法的外在因素“爱人”,德即是治国方法的内在因素“自身修养”。三者以道为核心运行而不断地干预现实社会的统治行为,这较先秦儒家来说更趋向现实意义,而就这三个概念的实现方式来说,道是通过仁和德来实现,而对于个体来说实现方式讨论的更多的是仁与德,具体地说仍是通过学来內修以达到仁与德的,即“常玉不琢,不成文章;君子不学,不成其德。”而作为仁与德二概念实现的效果来说天地四时自然相应的反应则最具有说服力。正如前文所引董仲舒所说“太平之世……则阴阳和,风雨时也。政多纰缪,则阴阳不调。”这种效果可以认为是“道”的现实反应,同时也是仁德二概念实现程度的标尺,这种‘天人之徵”的实现方式是效果的以“神圣的经验”(numinous experience)来完成的,此种经验含有超越理解,并能给予人一种独特的,了解人类情景的启示与赞颂等涵义。故春气暖,秋气清,人仰观天地生物之意,切感万物同气相依之情,直契天心,若可知灾异变化之意。[4]此种经验的存在使得道、仁、德三概念实现方式的解读呈现出形而上的宗教情结。而这种对于道、仁、德三个概念实现方式效果的描述又直接地影响了这三个概念实现主体的实现方式变化。从现实来看,汉代“道”以“仁、德”为实现方式,而仁德则以不断地学习內修为实现方式,这基本上是延续了先秦儒家思想中对于此三个概念实现方式的论述。但进一步来说,汉人对这三者实现方式的解读则是在先秦內修的基础上加入了“感情”一端,将先秦的內修与天地四时自然之气相联系,试图以对天地自然的体悟来沟通天人。但这种沟通天人的方式只能在学理上疏通道、仁、德三概念与现实社会之间隔膜。可以认为这种“感悟”与道、仁、德三概念现实实现方式之间是相对独立的,它所作的只能是为道、仁、德三者实现方式提供一个可能解读的空间。至此,道、仁、德三个概念的意义仍然采取的是外部干世与具体实现方式的诠释模式,即道为治国为基本方针,而仁、德、则是通过不断学习和內修达到的能够辅助道的外在的与内在的品质。

  由以上论述可以看出,汉代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大儒们将道、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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