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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概念的内涵及思想源流

时间:2009-8-8 16:49:33  来源:不详
“爱物”的转变,用生态伦理学的话来说,道德关心从人的领域扩展到整个自然界。他说:“质于爱民,以下至鸟兽昆虫莫不爱。”(《春秋繁露·仁义法》)把“仁”的范畴扩展到了鸟兽鱼虫,这是极为难得的。宋代以后伦理思想家,不仅把人类的伦理道德看成是人为的社会规范,而且还把其看成是宇宙的本体。他们对“仁”的论述,与先秦儒家相比,有重大发展,其中之一是把“仁”与整个宇宙的本质和原则相联系,把“仁”直接解释为“生”,即解释为一种生命精神和生长之道。例如,朱熹在《仁说》中说,天地之心要使万物生长化育。它赋予每一种生物以生的本质,从而生生不息。清代思想家戴震进一步提出“生生之德”就是仁。他说:“仁者,生生之德也……所以生生者,一人遂其生,推之而与天下共遂其生,仁也。”(《孟子字义疏正·仁义礼信》)即人人都能遂其生,不是只求人类遂其生,而是让天下的万物共生,便是“仁”。

中国古代思想家把“仁”等社会伦理扩展到人对自然现象与生物的伦理,也就是中国古代哲学与古代文化中的生态思想。这对现代生态学来说,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四、由对自然的道德规范到生态利用保护思想

 

    生态规律本身不是保护生态的命令,从自然规律到保护生态,有一个转化的环节,即二者之间有一座“桥”。例如,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的规律转变为人类社会的道德规范,需通过如下的形式实现。

    ·遵从生态学规律:维持生命活动、生态系统的物质必须循环,否则将毁灭生命。

    ·实行生态学评价: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对人和其他生命的生存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道义前提:人类应当保护人自身和其他所有生命的生存。

    由上述三个方面得出的结论是,人类必须维护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禁止损害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的行为。这里,“禁止损害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的行为”,就是“从自然规律到保护生态”之间的“桥”;或者说,“生态伦理观念”就是自然规律与生态保护之间的“桥”。由此对自然规律的朴素认识向生态保护与利用规范转化。

    1.老子从宇宙整体性观点出发提出“道法自然”的生态利用思想

    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学的主要观点,“尊道贵德”是《老子》理论的核心。老子把“道”提升为对自然总规则的高度。他说的道大体上有三层意思:第一,它先于天地存在,“道者万物之奥”,它作为天地万物存在的根据,产生了天地万物。第二,它是世界万物运行的基本规律。“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清代哲学家王夫之把它读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意思是说,道,自然无为,但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件事物不是它所为。唐代的李约,在《道德真经新注》把这一名句断为:人以地为法则,以天为法则,以道为法则,便是以自然的本性为法则。这就是自然之“道”。第三,“道”是人类追求的最高境界。圣人之治就是按“无为”的原则,符合“天道自然本性”的原则,“为无为,则无不治”。按照这一原则,过顺乎自然的生活,是人的最高德行。这就是王充所说:“故无为之为大矣。本不求功,故其功立;本不求名,故其名成。”

    2.程朱学派从人与天地万物是一体的角度提出生态保护思想

    程颢认为,人与天地万物是一体的,因而人对天地万物要施以仁爱之德。他在《河南程氏遗书》中说,自然万物是人的“四肢百体”,是人的“无机的身体”,怎么能不爱呢?朱熹认为,仁者是“天地万物之心”,仁的基本内涵是“心之德”、“爱之理”。这里,“心之德”是从心上说,就人而言的;“爱之理”是从规律上说,就“天”而言的。“仁者,爱之理”,指“仁是体,爱是用”,“仁是根,爱是苗”。也就是说,仁爱是人心的根本德性,“在天地则盎然生物之心,在人则温然爱人利物之心”(《朱文公文集》)。

    明代的王阳明也是从“天地万物一体”而提倡“仁民”、“爱物”的。他说:“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与天地万物而为一也。”就是说由于天地万物是一体的,爱人就要爱物,包括爱惜有生命的鸟兽草木,也要爱惜没有生命的瓦、石(《大学问》)。

    3.儒家、道家从人-生物-环境相互统一上提出生态保护与利用思想

    中国古代思想家们当然离不开从人的利益出发阐述“生态伦理”思想,因为生物和自然界对人是有价值的。这也体现出中国古代思想家的人类生态思想,开始把人独立于自然界,即有了人本思想。儒家和道家都把爱的伦理原则,推广到生物和自然界。把生物和非生物作为两个范畴提出,而非生物则主要是指现代生态学中的环境。可见中国古代思想家从一开始就注意到了生态的本意,只是用中国古代特有的语言表达生态涵义。例如,把“混沌”世界尚未认知的规律称作“道”。这里的“混沌”是指生命产生之前的自然界。这样对生态概念的表达,较之2000年后的西方自然观,更加富有理性。

    道家提出“爱人利物之谓人”(《庄子·天地篇》),把“爱人”和“利物”作为道德要求,并把两者结合起来。用现代生态学语言表达,就是:人类既要利用生态资源,又要保持生态,更新自然资源,达到永续利用目标,这才是有道德的。

    儒家提出“爱人及物”,“仁者,爱人之及物也”。“仁”是爱人,但五谷禽兽之类,皆可以养人,故“爱”育之。这是“仁民爱物”。可见,儒家、道家对待包括人在内的自然界的基本态度是:爱万物,永续利用万物,人天地万物是一个有序的整体。这和现代的生态系统的基本原理有极为相似之处。

    4.中国古代思想家的生态良性循环目标

    中国古代思想家提出“与天地相参”。“参”的涵义为:天、地、人三者相互作用,兼利万物。用当今术语解释就是人与自然相辅相成,协调发展,和谐进化。“和谐”与“合作”是最早的良性循环目标。“和-合”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精髓,亦是被各家各派所认同的普遍原则。无论是天地万物的产生,还是人对自然、社会与人际关系,都与“和-合”相关,这两个字的深刻涵义也被两千多年来的中国先哲们的各个学派所接受。和与合,两字最早见于甲骨文,表示和谐与合作。“和-合”对当代的发展思想仍然很有价值。

    中国古代思想家孜孜不倦地宣传人与自然万物的生态协调思想,追求“和-合”的境界。  《周易》提出:保“合”太“和”,“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乾卦》)。这里,“乾”是指关于“天”的法则,它时刻都在变化。在这种变化中,事物各以其本性,生育万物,赋予生命。它以整体的法则存在,保持大自然的和谐,才使万物各得其“所”,各得其“宜”,真正祥和有益,持续纯正。“元亨利贞”表示四德:元为始(如植物种子发芽),“亨”是通(植物生长),“利”是祥和(如植物开花),“贞”是“正”或“成”(如植物结果)。“元亨”是自然界生生不息的功能,“利贞”是这种功能的完成。朱熹说:盖天地之心,其德有四,曰“元亨利贞”,而“元”无不统;其运行焉,则为春、夏、秋、冬之序,而“春生之气”无所不通(《仁说》)。“元亨利贞”四德表示事物以时序循环不已,表示世界的统一性。这是天之道,即“天地人和”:“天地之所合,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合,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周礼》)。

    儒家发扬“和合”的思想。孔子把和的概念主要应用于人际关系,主张“为政应和”。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又在《礼记·乐记》说:“礼之用,和为贵。”“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归化”。“序故群物皆别”。孟子强调“人和”,他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因而“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荀子把“和”与“神”(即贞)联系起来。他说:“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谓之神。”(《天论》)意思是说,万物获得各自需要的和谐之气而生存,获得各自需要的滋养而成长,虽然看不见它们如何工作,却看见了它们的成绩,这就是“神”。可见,“和”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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