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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春秋》的性质

时间:2009-8-8 16:49:42  来源:不详
崭新的姿态。《春秋》因此成为我国第一部历史学著作,而不再是历史记录,孔子因此而成为中国史学之父。”[16]实际上,论者之所以将《春秋》的微言大义解释为“史义”,乃是源于对近代西方史家关于史学著作应表现作者思想这一观点的误解,关于这点,我们留待下文辨析。

二、为什么说《春秋》不是历史学著作

1、作者的写作动机不在求真记实

历史学家从事历史创作的主观动机在于真实地记载历史,这是判定一部作品为历史学著作的第一项标准。正如有学者所说:“记录和保存历史史实,是史家最基本的也是最原始的动机之一。……史家从记存史事的动机出发来研究历史,对于史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可以说,史学的产生即由此始。”[17]史学著作当以记事为目的,这也是古今中外历史学家的一致看法,故太史公以“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为憾事,而以“述故事,整齐其世传”为撰史的立足点。[18]吕思勉说:“何谓史?史也者,记事者也。”[19](第37页)讲的也是同样的道理。

西方史学的发展历程也给我们以同样的启示。西方早期的史学家们都将追求历史的真实性作为撰写历史学著作的第一要务。赫卡泰俄斯说:“米留都人赫卡泰俄斯谨此申言:只有我们认为是真实的东西,我才把它记载下来。关于希腊人的传说纷纭复杂、各异其趣,但据我看来都是荒唐可笑的。”修昔底德也说:“关于战争事件的叙述,我确定了一个原则:不要偶然听到一个故事就写下来,甚至也不单凭我自己的一般印象作为根据;我所描述的事件,不是我亲自看见的,就是我从那些亲自看见这些事情的人那里听到后,经过我仔细考核过了的。”波里阿比形象地说道:“真实对于历史,就像人的眼睛那样重要。人没有眼睛变成为终身残废,而历史缺乏真实,则成了无稽之谈。”事实上,正是因为求真的动机对于历史学家不可或缺,所以有学者将之作为西方历史观念起源的标志。[20](第20页)

求真记实对历史学家著史而言既是目的也是原则,因而堪称判断一本论著是否为史学著作的试金石。蒋庆正确地指出:“孔子为何要作《春秋》,是理解《春秋》一书性质的关键。”[21](第92页)孔子为什么作《春秋》?作者的目的也在于求真记实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一度以疑古者自居的胡适就曾指出:“《春秋》那部书,只可当作孔门正名主义的参考书看,却不可当作一部模范的史书看。后来的史家把《春秋》当作作史的模范,便大错了。为什么呢?因为历史的宗旨在于‘说真话,记实事’。《春秋》的宗旨,不在记实事,只在写个人心中对实事的评判。”[22](第101—102页)徐复观先生也说:“可以断定孔子修《春秋》的动机、目的,不在今日所谓‘史学’,而是发挥古代良史,以史的审判代替神的审判的庄严使命。可以说,这是史学以上的使命,所以它是经而不是史。”[23](第156页)这些论述都根据作者的动机,正确指出了《春秋》的政治学性质,结论足以服人。

人们之所以长期以来对孔子作《春秋》的动机与种种“《春秋》为史学著作”说之间的显著矛盾视而不见,当与误解并混淆孔子“直”的观念和“直书”思想有关。《论语·子路》记载说,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孔子通过玩弄概念的方式表达了他对春秋时期“臣弑其君,子弑其父”社会现实的批评,但他在这里所追求的“直”显然并非事实的真相,而只是论者心中“善”的道德观念。是的,孔子曾有诸如“多闻阙疑,慎言其余”之类的话,足见他确有注重客观事实的可贵思想;但由于《春秋》是孔子藉以表达政治理想的政治学著作而非历史学著作,所以贯穿其中的并不是这种求真思想,相反,指导作者进行“笔削”的正是《论语》中“父为子隐,子为父隐”那种的“直”的观念而已。这种意义上的“直”与历史学家对史学客观性的追求恰好相悖逆,遗憾的是以往很少有人注意到上述两种观念间的名实之辨。

2、《春秋》不符合史学著作的基本规范

首先,历史学家与历史事实不可分,历史事实是史学著作的必然构成部分,残缺不完或充斥不真实内容的作品不成其为历史学著作。吕西安·费弗尔曾将史实比喻为历史学构成中的一个原子。[24](第11页)卡尔则称史实为“历史的中枢”,并在这个意义上指出:“历史学家和历史事实是相互需要的,没有事实的历史学家是无根之木,是没有用处的;没有历史学家的事实则是一潭死水,毫无意义。”[25](第28页)由于孔子作《春秋》的目的不在求真记实,故而《春秋》的记载极为简略,抛开“三传”谈《春秋》非但“大义”难晓,即令史实也决不可知。关于这点,宋人朱熹就有浅显明白的说明:“左氏是史学,公、榖是经学。史学者记得事详,于道理上便差;经学者于义理上有功,然记事多误。”(《朱子语类》卷八十三)无奈有学者竟以简略为由责难古人:“作为第一部史书的《春秋》还是存在着不少的弱点和问题,首先是记事太简单,每条文字很少,一般只在十个左右,最少的仅一个字。”[26](第30页)还有学者为此抱怨说:《春秋》最大的不足就是对于历史的记载过于简单, 242年的历史总共仅用了18000多字,“这样简略的记事给后人认识春秋历史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后人对此多不满意,有人甚至提出了非议”。[16]殊不知鲁《春秋》原文并不简单,“笔则笔,削则削”正是孔子有意为之,正如有学者正确指出的那样:“曲笔隐讳是《春秋》的一大特点,如果我们以史的标准来衡量它,当然可以说是一大缺陷。但孔子的本意并不是为了作史。……孔子自己深通史法,并肯定董狐‘书法不隐’为‘古之良史’,如果他自己作史却多所隐讳,岂不有愧于心?”[7](第34-35页)由此不难看出上述责难只是思想浅近者得言忘义的误解,而那种以“笔削”为“原始”的看法也同样谬以千里。

其次,“《春秋》大义”并非“史义”。史学作品不仅应记载事实还要展示作者的思想,这是历史上多数学者都赞同的看法。但史学思想源于史实,且不能脱离史实而独存,这点即使极端如克罗齐、科林伍德者也不曾否认。《春秋》大义不同于历史学家的思想,《春秋》只是作者将政治理想赋予历史的形式而已:“《春秋》系以先王之志,亦即是以政治的理想为归趋;但乃随史实之曲折而见,故谓之‘志而晦’”,“孔子因乐尧舜之道(‘先王之志’),以尧舜之道为基准,是非于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作拨乱反正的凭借”。[23](第152页)《春秋》大义源于作者的政治观,而历史思想来自史家对史实的思考,足见两者根本不同。不幸的是,有学者将《春秋》的“微言大义”与历史学家的史学思想相提并论,或以之为早期史家主体意识的嚆失而予以表彰,或以之为古代刀笔吏史学的首恶而大加贬斥。实则就《春秋》而言,历史是形式、皮毛,政治是内容、核心,以褒贬、曲笔为形式的“春秋笔法”正是《春秋》微言大义之所系,去此则大义不存。至于效法《春秋》任情褒贬,当受其批评的无疑应当是后世的误解者,又岂能以此归咎于《春秋》及其作者?

三、正确认识《春秋》性质的意义

1、有助于人们摒弃误解和偏见,正确认识《春秋》及经今文学在历史研究中的价值。

《春秋》虽然不是历史学著作,却是可贵的史料著作,因而对于研究先秦历史、尤其对于研究儒家学说以及孔子思想意义重大。因此,从史料学的角度利用《春秋》不仅符合《春秋》性质的本来,而且比将它视为“断烂朝报”的历史学著作更具价值。先秦诸子著作无一属于史学著作,却都是今人研究古史所必需的史料,《春秋》的史实和大义因“三传”而明,这实在是它的特点和优势所在。

遗憾的是,多数学者长期以来一直对《春秋》的重要史料价值保持着令人吃惊的冷漠。单就对孔子思想的研究而言,若干年来人们始终局限于一部《论语》而已,有学者曾做过这样的调查:“建国以来,关于讨论孔子和他的思想的文字,见诸报刊的,迄今不下八百篇。撇去十年动乱期间所谓‘批儒评法’的渣滓,可作为研究史资料留存的,大约有四五百篇。那中间的见解,色彩各异,精当与否,姑且不论,但如说引据的材料,多半没有超出今本《论语》一书,也许不会被斥为无稽之谈。”针对这样一种普遍蔓延的奇怪现象,论者意识到:“倘说要谈孔子其人其学,《论语》是唯一可信可据的材料,此外诸书都不足征,那就成问题了。”[27](第98页)超出《论语》研究孔子及其思想,首当其冲的是利用《春秋》,恐怕是论者上述这段话的题中应有之意吧?

再者,《春秋》是政治学著作,它的政治思想通过今文经学家的解说而得以体现,但由于误解了《春秋》的性质,现代学者对今文经的学术价值始终未能给予应有的重视。公羊学、榖梁学甚至一度成为现代学术史上的无人问津的领域,治先秦史而不读《公羊传》,这在今天的学者看来已不算什么不可思议之事,而研究今文经学反被目为惊世骇俗之举。当今学者蒋庆曾就此批评道:“降及晚清,奇葩再发,康崔独秀,经苑芬芳。岂思室内起火,疑古蜂起;歆学余绪,作浪兴风。于是辩有为亡,非圣无法;托治国故,以史乱经。自此而后,斯学扫地,无人讲习,更糟践踏,旨丧义缺。此间虽有一二贤者如北流陈柱欲挽狂澜而崇正学,然旷野孤歌,其学无闻。至今,又忽忽六十载矣,公羊已为绝学。”[21](第2页)蒋氏的复兴儒学之议是否恰当姑且不论,但作为古代政治思想史的重要内容,今文经学无疑应被纳入研究者的视野,则是不容置疑的。

2、有益于人们放弃政治史观,破除关于历史学性质及发展前景的种种陋见。

由于错误地视《春秋》为史学著作,以《春秋》大义为史义的误解长期以来对学者的史学观念和史学实践产生了负面影响。在这种误解的引导之下,不少学者试图通过“一字褒贬”为历史学树立权威,而将道德评判视为史学的当然职能,宋人欧阳修便是这一理论的切身实践者。克罗奇曾颇具讽刺意味地批评道:“我们的法庭(无论是司法上的还是道德上的)是当前的法庭。这些法庭是为活着的,在积极活动的而且是危险的人物设立的,而另外那些人已经在他们那个时代的法庭上出现过,那些人不能够判两回罪,或赦免两回。……有些人借口编写历史,像法官似地到处奔忙,到这里来判刑,到那里去赦免,因为他们认为这就是历史的职责……这样一些人一般是被认为缺乏历史感的。”[25](第82页)“法官”的角色给历史学家以虚幻的良好感觉,因此他们将道德评判误以为是历史学尊严的来源,甚至于在对古人进行宣判时竟忘了史学最基本的前提,那就是求真记实。

也许有人要将上述状况归结为古代史学与政治学之间天然的孪生关系,然而中国古代史学较之于西方史学尤重“一字褒贬”,错误的《春秋》性质观无疑在很大程度上使史家的这种嗜好走向极端,对于这点谁又能否认呢?胡适曾说道:“后来的史家崇拜《春秋》太过了,所以他们作史,不去讨论史料的真伪,只顾讲那‘书法’和‘正统’,种种谬说。《春秋》的余毒就使中国只有主观的历史,没有物观的历史。”[22](第101—102页)这一评论不仅可以用来总结错误的《春秋》性质观对古人治史的消极影响,而且对今天那些依然执《春秋》为史学著作说的学者无疑也是适合的。

学者们通常感慨中国古代史料丰富而史学理论发展不足,应该说这是历史的真实情况,但今人既无需刻意替祖先护短,更不应拿名不副实的《春秋》大义为古代史学史添补这块空白。因为这种做法既不符合历史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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