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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竹書《內禮》、《曾子立孝》首章的對比研究

时间:2009-8-8 16:50:04  来源:不详

最近出版的《上海博物馆藏戰國楚竹書(四)》有一篇題名為《內禮》的文獻,整理者稱“內容多與《大戴禮記》中《曾子立孝》等篇有關”。[1]其簡一至簡六有如下一段文字: 

君子之立孝,愛是用,禮是貴。故為人君者,言人之君之不能使其臣者,不與言人之臣之不能事其君者。故為人臣者,言人之臣之不能事其君者,不與言人之君之不能使其臣者。故為人父者,言人之父之不能畜子者,不與言人之子之不孝者。故為人子者,言人之子之不孝者,不與言人之父之不能畜子者。故為人兄者,言人之兄之不能慈弟者,不與言人之弟之不能承兄者。故為人弟者,言人之弟不能承兄[者,不與言人之弟之不能順兄者。故]曰:與君言,言使臣;與臣言,言事君;與父言,言畜子;與子言,言孝父;與兄言,言慈弟;與弟言,言承兄。反此,亂也。[2] 

這一段文字可稱為楚竹書《內禮》的首章。它與《大戴禮記·曾子立孝》篇下列文字非常相似: 

曾子曰:君子立孝,其忠之用,禮之貴。故為人子而不能孝其父者,不敢言人父不畜其子者;為人弟而不能承其兄者,不敢言人兄不能順其弟者;為人臣而不能事其君者,不敢言人君不能使其臣者也。故與父言,言畜子;與子言,言孝父;與兄言,言順弟;與弟言,言承兄;與君言,言使臣;與臣言,言事君。

君子之孝也,忠愛以敬;反是,亂也。[3] 

我們可作一對比研究。 

一  校勘與補正 

楚竹書《內禮》首章李朝遠所作的釋文考釋非常有功力,是我們研究的基礎和起點。但也有尚可補正之處。

簡一“君子之立孝,是甬,豊是貴”。李朝遠曰:《大戴禮記·曾子立孝》:“曾子曰:‘君子立孝,其忠之用,禮之貴。’”簡文與此略同。簡文“愛是用,禮是貴”的“是”同於“忠之用,禮之貴”的“之”字。“”,“愛”的古字。竹書“(愛)”和“忠”在字形上有近似處,“”或誤摹為“忠”。[4]

案:“”(愛)字《大戴禮記·曾子立孝》作“忠”,應該是同義換讀。《呂氏春秋·慎大覽·權勳》:“故豎陽穀之進酒也,非以醉子反也,其心以忠也。”高誘注:“忠,愛也。”《韓非子·十過》:“故豎穀陽之進酒,不以讎子反也,其心忠愛之而適足以殺之。”又《飾邪》:“故曰豎榖陽之進酒也,非以端惡子反也,實心以忠愛之,而適足以殺之而已矣。”《呂氏春秋》之單音詞“忠”,《韓非子》皆作複音詞“忠愛”,可見高誘注訓“忠”為“愛”是正確的。此外,《呂氏春秋·仲冬紀·至忠》:“臣之兄犯暴不敬之名,觸死亡之罪於王之側,其愚心將以忠於君王之身,而持千歲之壽也。”高誘注:“忠,猶愛也。”《大戴禮記·文王官人》:“誠忠必有可親之色。”王聘珍:“忠,愛也。”[5]“忠”、“愛”義近,故文獻常並稱。《管子·五輔》:“薄稅斂,毋苟於民,待以忠愛,而民可使親。”《禮記·王制》:“悉其聰明、致其忠愛以盡之。”《逸周書·官人》:“忠愛以事親,驩以敬之。”《說文·心部》:“,惠也。”《國語·楚語上》:“攝而不徹,則明施舍以導之忠。”王念孫:“忠,謂惠愛也。《吳語》曰‘忠惠以善之’是也。”[6]《逸周書·官人》:“君臣之閒觀其忠惠,鄉黨之閒觀其信誠。”《墨子·天志下》:“故凡從事此者,聖知也,仁義也,忠惠也,慈孝也。”“忠,謂惠愛”或“忠惠”並稱,也是“”(愛)、“忠”義近之証。

簡五的闕文。李朝遠曰:據所存簡文和今本文獻,或可補出所闕簡文計十四字:“者,不與言之人(兄)之不能(慈)俤(弟)者。古(故)。”依簡的長短、編繩位置,所闕簡正好為十四字的尺寸。[7]

案:所補闕文“不與言之人(兄)”當作“不與言人之(兄)”。上文各句句末“不能事其君者”、“不能使其臣者”、“不孝者”、“不能畜子者”、“不能承兄者”後皆有斷句符號“ᆫ”,此闕文内也應有。且簡四上半段有十五字,簡五闕文也應相同。所補出的十四字加上斷句符號“ᆫ”,正好於簡四上半段十五字相當。

簡六“反此亂也”後有斷句符號。整理者對這一符號没有特别注意,因而没有註釋。其實這一斷句符號“”較之前八處斷句符號“”要大很多,可知其不但是表示一句的結束,更是表示一大單位的結束。由此可知:從簡一“君子之立孝”至此,當是一獨立單位,也可稱之為一章。在《大戴禮記》中,這一部分屬於《曾子立孝》,而下面一段則屬於《曾子事父母》,更證明這一斷句符號較之其它斷句符號大很多確非偶然。

從汪照的《大戴禮注補》到王聘珍的《大戴禮記解詁》,從阮元的《曾子注釋》到孔廣森的《大戴禮記補注》,皆將“君子之孝也,忠愛以敬;反是亂也”屬下讀,與“盡力而有禮,莊敬而安之;微諫不倦,聽從而不怠,懽欣忠信,咎故不生,可謂孝矣”連成一體。[8]這是錯誤的。由簡文的斷句符號“”看,“君子之孝也,忠愛以敬;反是,亂也”應該是回抱前文,應該歸上讀。

所以,不論從簡六的斷句符號看,還是從簡文的內容看,簡六“反此亂也”都應該屬於楚竹書《內禮》篇的首章。同理推知《大戴禮記·曾子立孝》的首章也應到“君子之孝也,忠愛以敬;反是亂也”為止。没有楚竹書《內禮》篇的出土,是很難想到的。

從楚竹書《內禮》篇的首章來看前人的對《大戴禮記·曾子立孝》首章的校勘,有些問題可迎刃而解。

《大戴禮記·曾子立孝》“其忠之用,禮之貴”兩句,阮元曰:“《群書治要》有兩‘也’字,今本皆無。”因而在“用”、“貴”兩字下皆加“也”字,將“君子立孝,其忠之用,禮之貴”改為“君子立孝,其忠之用也,禮之貴也”。[9]王樹枏從之。[10]而楚簡本“用”、“貴”兩字下皆無“也”字,可見阮改不可信。

“為人臣而不能事其君者,不敢言人君不能使其臣者也”句,阮元曰:“《群書治要》‘臣者’下無‘也’字,今本皆有之。”因而將“不敢言人君不能使其臣者也”改為“不敢言人君不能使其臣者”。[11]王樹枏亦從之。[12]這是正確的。簡本作“不與言人之君之不能使其臣者”,“臣者”後也無“也”字。今本其它兩句“不敢言人父不畜其子者”、“不敢言人兄不能順其弟者”後皆無“也”字;簡本其它五句也皆無“也”字。說明《群書治要》本無“也”字可信。

“為人弟而不能承其兄者,不敢言人兄不能順其弟者;……與兄言,言順弟”的兩“順”字,阮元注:“戴吉士曰:‘順讀若訓,假借字也。’閣本及宋、元本作順,盧校本改順作訓者,丁教授云:乃戴吉士所改,非盧之舊也。《廣雅》:‘訓,順也。’同音相假,義亦近也。”[13]又說:“順亦讀若訓。……順字義見上。”[14]從簡文“故為人兄者言人之兄之不能慈弟者”、“與兄言,言慈弟”來看,阮元將“順”讀為“訓”不可信,簡文 “慈”通“順”而不通“訓”。 

二  主旨辨析 

《內禮》篇和《曾子立孝》篇的主旨是什麽?是一個不成問題的問題。

《大戴禮記》現存最早的注家是北朝的盧辯。其《曾子立孝》篇首章的注主要有二:一是“有忠與禮,孝道立”,二是“不可以己能而責人之不能,況以所不能。”[15]

南宋末黄震則曰:“曽子之書,不知誰所依倣而為之。言雖雜而衍,然其不合於理者盖寡。若云‘與父言言畜子,與子言言孝父,與兄言言順弟,與弟言言承兄’,皆世俗委曲之語,而良賈深藏如虚,又近於老子之學,殊不類曽子弘毅氣象。”[16]

稍後一點宋元之際的吴澄說:“《立孝》言人子事親之禮。”[17]

清人的闡釋則更多了。

汪照注:“《孝經》:‘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又說:“《孝經》:‘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見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教以弟,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君者也。’賈誼《新書》:‘事君之道,不過於事父,故不肖者之事父者,不可以事君。事長之道,不過於事兄,故不肖者之事兄也,不可以事長。使下之道,不過於使弟,故不肖者之使弟也,不可以使下。’”[18]

王聘珍解題:“名曰‘立孝’者,本經曰:‘君子立孝,其忠之用,禮之貴。’盧氏注云:‘有忠與禮,孝道立。’”又注曰:“賈子《道術》云:‘子愛利親謂之孝,愛利出中謂之忠。’《論語》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畜,養也。承,奉也。順,愛也。”“忠愛,謂中心之愛。敬,謂嚴肅。鄭注《孝經》云:‘敬者,禮之本也。’”[19]

阮元注釋:“忠則無偽,故能愛。禮以行愛,故能敬。《孝經》曰:‘禮者,敬而已矣。’故敬為孝之要道。”“忠恕相因,此言忠即恕道也,即孔子所謂‘忠恕,違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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