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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贞观之治看中国封建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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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政要集校》叙录

时间:2009-8-8 16:50:48  来源:不详
明道元年二月癸卯书成,凡三十卷,监修国史吕夷简诣承明殿上进,赐编修官王举正、李淑章服。……康定元年四月十八日,淑又言:《宝训》欲先读第一卷《政体》……[27]

 

  《玉海》引《书目》著录说:“兢于太宗实录外采太宗与群臣问对之语,以备观戒,为《政要》。”仁宗天圣五年(1027)监修(国)史王曾言:“唐史官吴兢于《正史》、《实录》外,录太宗与群臣问对之语,为《贞观政要》。”《书目》著录与王曾奏言,文字如出一辙。委李淑仿效《贞观政要》修纂《三朝宝训》,李淑必然了解《贞观政要》的流传和版本。皇祐己丑(1049),李淑还编录完成《邯郸书目》。[28]由此知道:1)王应麟所引《书目》是李淑《邯郸书目》。2)李淑非常了解北宋《贞观政要》的情况。3)从李淑《书目》中的考证知其所见《贞观政要》是有《表》、有《序》的完本。因此,王应麟引《邯郸书目》对《贞观政要》的了解,要比陈振孙引《馆阁书目》对《贞观政要》的了解更为可靠、可信!换句话说,北宋时,根本没有中宗时进书的说法!

  上个世纪50年代,日本学者原田种成开始系统研究日本现存《贞观政要》各种古写本,在成书时间上形成“两次进书说”,主要观点如下:

  1)日本现存《贞观政要》古写本,最古、最完整的有南家本、菅家本两个系统,是根据从唐朝传入的“吴兢真本”传抄的。

  2)南家本、菅家本之外,异本(写字台本、藤波本)卷第四篇章与各钞本、刊本全异,而且江家本《上贞观政要表》最后还有“景龙三年正月  日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崇文馆学士臣吴兢等上表”26字,推断为中宗时吴兢最初上进的原本(称之为“初进本”),上书表是为向中宗奉上“初进本”而作;“开元初”吴兢为太子左庶子,新增教戒太子和诸王的篇章,源乾曜、张嘉贞二人并相,命其撰录,修改上进,为“开元初年的再进本”,书序是为向玄宗奉上“再进本”时所作。

  3)“初进本”和“再进本”两个系列并行,分别流传到日本。宋刊本则是根据“再进本”,附入“初进本”的资料而编成。[29]

  这一系列的说法,也给中国学者造成某种误解,认为《贞观政要》“两次进上”。黄永年、贾宪保《唐史史料学》中这样写道:“此书(按:指《贞观政要》)本有景龙三年正月上书表,是早在中宗时即已撰成,至开元年间稍事修订重撰序文进上而已。《四库全书》所据元人戈直本无景龙上书表,所以讲不确切”[30]。牛致公同样认为:“根据原田种成的《贞观政要定本》,《上贞观政要表》进呈的时间是中宗景龙三年(709)正月。”[31]

  在陈振孙著录“《馆阁书目》云‘神龙中所进’”后,这是惟一提出了“证据”的论证,让我们来看一看这一“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首先,江家本《上贞观政要表》最后的26字,有着极其明显的错误,根本不能成为吴兢在中宗时“初进”《贞观政要》的“证据”。

  吴兢历官“弘(昭)文馆学士”没有问题,却从未有过“崇文馆学士”的经历。崇文馆为东宫官属,隶属左春坊。太宗时置崇贤馆,高宗上元时为避太子李贤名讳改崇文馆,学士、直学士、校书郎等无常员,多以左庶子领馆事。而昭文馆隶属门下省,高祖时置,后改弘文馆。中宗神龙元年为避孝敬皇帝弘名讳改昭文馆,二年又改修文馆。景龙二年,置大学士四人、学士八人、直学士十二人。景云中,减其员数,复为昭文馆。至玄宗开元七年,定名弘文馆。据《授吴兢著作郎制》[32],吴兢以谏议大夫兼修国史进为著作郎兼昭文馆学士,在玄宗开元三年至七年间。故称吴兢为昭文馆学士或弘文馆学士都可以,而称其为修文馆学士则不妥。至于以其为崇文馆学士,就大错而特错了。崇文馆、弘(昭)文馆完全是两个职官系统,连崇文馆、弘(昭)文馆都分不清楚,怎么可能是吴兢本人所亲写的上书表呢?更何况,中宗时吴兢尚未任卫尉少卿之职。所以,江家本上书表末所署“景龙三年正月  日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崇文馆学士臣吴兢等上表”26字必为传抄者套用书序前的题衔所为,既不知道有崇文馆与弘(昭)文馆之别,又未考察清楚吴兢任卫尉少卿的时间,这与《馆阁书目》著录《贞观政要》为“神龙中所进”一样,都是一种“人云亦云”的说法,根本不能成为中宗时上“初进本”的证据。

  其次,只要稍稍对照一下书序与上书表的文字,谁先谁后就清楚了,证明“两次进书说”根本不能成立。

书《序》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太宗时,政化良足可观,振古而来,未之有也。至于垂世立教之美,典谟谏奏之词,可以弘阐大猷,增崇至道者。…… 凡一帙十卷,合四十篇,名曰《贞观政要》

 

  再来看《上书表》:

   

  窃惟太宗文武皇帝之政化,自旷古而求,未有如此之盛者也。…… 至于用贤纳谏之美,垂代立教之规,可以弘阐大猷,增崇至道者,并焕乎国籍,作鉴来叶。…… 撰成一帙十卷,合四十篇,仍以《贞观政要》为目,谨随表奉进。

 

两段文字,如此之多雷同相似处,怎么可能前后相隔十多年?而且,最能说明问题的是:书《序》称“名曰《贞观政要》”,《上书表》则称“仍以《贞观政要》为目”,表示仍然沿用已经取定的书名。如果说书《序》是写给玄宗的,开元时名其书为《贞观政要》,那么中宗神龙(或景龙)中的《上书表》怎么会有“仍以《贞观政要》为目”的说法?书《序》在先,《上书表》承其后,这已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了,中宗时“初进”说不攻自破。

  “证据”已不足以为证,再来讨论各种推测,看那一种推测最有说服力而疑问又最少。

  1、按照原田种成的说法,玄宗时吴兢为太子左庶子,南家本、菅家本调整了写字台本卷第四的内容,增入教戒太子和诸王的篇章。果真如此,下面的问题就必须要有合理的解释:

  1)为什么南家本、菅家本《上贞观政要表》没有署“景龙三年  正月”等26字,惟有江家本《上贞观政要表》最后署“景龙三年  正月”等26字?

  2)虽然江家本已经不存,但所有校合本都没有指出江家本卷第四与写字台本卷第四相同,显然江家本卷第四与南家本、菅家本、各刊本卷第四相同,那么江家本《上贞观政要表》最后署“景龙三年  正月”等26字,江家本究竟是属于“初进本”,还是属于“再进本”呢?

  3)如果写字台本是中宗时所进,为什么写字台本没有《上书表》,更没有署“景龙三年  正月”等字样的《上书表》呢?

  显然不能自圆其说!

  说神龙二年修成《则天实录》后,面对政令是否“依贞观故事”的政治纷争,吴兢开始考虑编录“贞观故事”是完全可能的,也是令人信服的。但要说其已经编录完成《贞观政要》,并进书中宗,不仅没有可靠的证据,实在是有点异想天开。

  2、原田种成以“天下托望中宗者洵笃”,吴兢“深欣慕创业英主,编《贞观政要》而上进,期中宗以中兴之主”,但中宗昏庸,“吴兢之微衷终无效”。

    果真如此,不能回避的问题又提出来了:吴兢在开元初亲自参预编定《中宗实录》,并受到褒奖,为什么以实录、国史为底本的《旧唐书》只字不提这件事?

  前面已经说过,景龙二年(708)韦氏集团加紧密谋,作为谏官(右补阙)的吴兢,针对安乐公主等“日夜连谋,欲陷相王”,上疏中宗,这就是《新唐书》摘有片断的《上中宗皇帝疏》。吴兢上此疏是载入了《中宗实录》的,《资治通鉴》景龙元年(神龙三年)八月《考异》证明:“《实录》载此事于今年八月。”[33]时隔仅仅一年(姑且按“景龙三年正月”上《贞观政要》),为什么目前所能见到的与唐代实录、国史有直接渊源关系的任何史籍都没有吴兢上《贞观政要》的丝毫线索,难道吴兢连自己“上进”《贞观政要》“期中宗以中兴之主”也忘记写入《中宗实录》了吗?自己参预纂修的《中宗实录》,只记自己上疏中宗,却不记自己上《贞观政要》,主张吴兢中宗时上《贞观政要》,是不能不回答这个问题的!陈振孙对《馆阁书目》“神龙中所进”提出质疑,或许就是从《实录》中发现问题的,因为他那个时候还能够看得到唐代《实录》。

  3、前引牛致公文认为,吴兢《上贞观政要表》篇末所言“昔殷汤不如尧舜,伊尹耻之;陛下倘不修祖业,微臣亦耻之”,“只有在中宗时说这些话才有现实意义”,而开元十三年玄宗还在“大收群书,以广儒术”,表明他“更加重视贞观年间太宗的治国之道”,不存在所谓“不修祖业”的问题。

 《上贞观政要表》开头一段文字,“臣愚,比尝见朝野士庶有论及国家政教者,咸云:‘若以陛下之圣明,克遵太宗之故事,则不假远求上古之术,必致太平之业。’…… 今圣德所感,可谓深矣。”对照景龙二年《上中宗皇帝疏》,吴兢已经在直谏中宗不要听信“贼臣”诬奏相王,强调“自昔剪伐枝干、委权异族者,未有不丧其宗社也”,并举例“秦任赵高,卒致倾败;汉委王莽,遂成篡逆”云云。《上书表》中的“以陛下之圣明,克遵太宗之故事”,“今圣德所感,可谓深矣”等语,会是说给中宗的吗?惟有针对前期的玄宗更符合实际。

  应当作出区分的是,这里是在考察吴兢对玄宗的看法,而不是谈对玄宗的历史评价。吴兢在开元十三年、十四年有两篇上疏,《请东封不宜射猎疏》认为玄宗“骋奔马于涧谷,耍狡兽于丛林,不慎垂堂之危,不思驭朽之变”,安可与太宗“同年而校其优劣”。[34]上《大风陈得失疏》,“恐陛下左右有奸臣擅权,怀谋上之心”,指出“赇谒大行,趋竞弥广”的弊政,劝谏玄宗“斥屏群小,不为漫游”。[35]这些言词,与《上贞观政要表》中“陛下倘不修祖业,微臣亦耻之”是完全吻合的。换句话说,此时的玄宗,在吴兢心目中的印象与后来史家对玄宗的评价不完全一致。分析吴兢在《上书表》中是否可能“耻”玄宗,只能看吴兢本人当时对玄宗的认识,而不应该将后人对玄宗的认识加在吴兢头上。

  (二)开元八、九年进书说

  王应麟所引北宋李淑《邯郸书目》最先考得书《序》中“侍中安阳公”为源乾曜、“中书令河东公”为张嘉贞,“二公并相之时”在开元八年五月至开元九年九月之间,认定《贞观政要》其书“上于开元八年、九年”。

  然而,这一考证同样存在重大疏忽。其一,忽略了书《序》中“爰命下才”数字,将吴兢受命编录《贞观政要》的时间误作为成书时间。依据书《序》,开元八、九年“二公并相”之际,应该是吴兢受命正式编录《贞观政要》之时。其二,只注意到二人拜相的时间,却没有考虑到张嘉贞封河东侯的时间是开元十三年、源乾曜封安阳郡公的时间是开元十七年秋。[36]如果是开元八、九年间成书,怎么可能在书《序》中提前写上二人的封爵呢?显然成书时间不在开元八、九年间。前引瞿林东《论吴兢》一文首先指出这一点:张嘉贞封河东侯在开元十三年(725)、源乾曜封安阳郡公在开元十七年(729),《贞观政要》“成书当在开元十七年之后”。

  顺便说一下原田种成“两次进书”的第二次进书时间问题。原田种成这样推测:“开元初”吴兢为太子左庶子,新增教戒太子和诸王的篇章,源乾曜、张嘉贞二人并相,命其撰录,修改上进,为“开元初年的再进本”,书《序》是为向玄宗奉上“再进本”时所作。这同样不能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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