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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章回小说中的人格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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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章回小说的人格探索

时间:2009-11-10 11:12:12  来源:不详
实之间,即忠与奸之间的矛盾;一是伦理人格内在规范之间,即忠与义之间的矛盾。也是这双重矛盾,决定了宋江的人格悲剧。一方面,构基于“忠义双全”的“替天行道”与皇上昏昧,奸邪满朝的“天下无道”的矛盾,决定了《水浒传》的悲剧实质。同时,“天下无道”的黑暗现实又使本应“双全”的“忠义”在客观上难以统一,以形成宋江伦理人格的内在矛盾,并使宋江形象具有浓重的悲剧色彩。“忠”和“义”作为调整个人和不同群体之间的行为规范具有不同的内容。余象斗在《题水浒传叙》中说:“尽心于为国之谓忠,事宜在济民之谓义。”在《水浒传》中,“忠”所强调的是个人和统治者之间的行为规范,而“义”所强调的则是个人和被统治者之间的行为规范。在“天下无道”的黑暗现实中,由于统治群体和被统治群体之间的对立,使“忠”和“义”这两种着重于不同群体的行为规范在事实上难以达到统一。这种情势使宋江处于徘徊于“忠”“义”之间的两难境地。而宋江的人格悲剧在于他一生都在寻求事实上难以统一的“忠”与“义”之间的统一,以实现“忠义双全”的人格理想。正如他临终之前所言:“我为人一世,只主张忠义二字,不肯半点欺心,今日朝廷赐死无辜,宁可朝廷负我,我忠义不负朝廷。”正是由于追求“忠”与“义”之间的统一,才形成“朝廷负我”,“赐死无辜”的悲剧结局。“忠”与“义”两条人生之路的交汇,正好构成悲剧之路的起点。在“忠义双全”的宋江身上,无疑体现出强烈的伦理人格精神,但“天下无道”的黑暗现实却是“自古权奸害忠良,不容忠义立家邦”。《水浒传》正是通过宋江的人格悲剧,向人们昭示了那个本应依赖伦理道德维系的封建社会,怎么吞噬、毁灭了它赖以维系的伦理道德。也正是在这里,《水浒传》对伦理人格自身表现出深沉的困惑。
  二、对主体人格的弘扬
  《西游记》、《金瓶梅》以对主体人格和伦理道德的关系的思考,表现出对主体人格的弘扬。“天人合一”思想的本质是重天轻人。《中庸》中“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所强调的实际上是“天”对“人”的决定作用。作为这一思想在人与社会关系上的体现,传统儒学重视的是人对社会的责任,忽视的是人的自由与欲望。孔子在《论语·颜渊》中提出的“克己复礼”就典型地体现了这种倾向: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一方面,孔子意识到作为主体的“己”的存在,同时,又要求主体接受作为伦理道德的“礼”的规范。通过作为伦理道德的“礼”限制了作为主体的“己”,才算实现了“仁”这一伦理人格的最高境界。孔子的这一思想在后来的程朱理学那里得到了哲学化的阐释并发展到极端。朱熹在《论语集注》卷六中解释这段话时说:
  仁者,本心之全德。克,胜也。复,反也。礼,天理之节文也。为仁者,所以全其心之德也。盖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故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归,犹与也。又言一日克己复礼,则天下之人皆与其仁,极言其效之甚速而至大也。又言为仁由己而非他人所能预,又见其机之在我而无难也。日日克之,不以为难,则私欲净尽,天理流行,而仁不可胜用矣。
  在朱熹看来,作为主体的“己”即为“私欲”,作为道德的“礼”则为“天理”。所谓“克己复礼”即“胜私欲而复于礼”,实际上就是“灭欲存理”,使“私欲净尽,天理流行”。如果说孔子的“克己复礼”还注意到主体的存在,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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