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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对哀牢后裔施甸县布朗族婚俗传承现在性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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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9-12 12:56:5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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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中脱离出来,当然这种演变与必须从自己所属某种群体之外选择配偶的外婚制是不同的。这一变化主要是在逐渐汉化的过程中的自然行为所导致的。 (三)补偿性与非补偿性同存 婚姻的民俗形式,主要指的是嫁娶的方式,人类婚嫁的方式五花八门,总的来说,布朗族的婚嫁方式多为自愿的,非强制性的与非买卖性的。由于婚姻作为大多数社会里不同家庭或家庭间经济权益的互惠转让的一种象征,布朗蒯昏姻习俗在自然的发展过程中,仍然以聘金和嫁妆的形式表现对经济上受损的一方的补偿,只是这种补偿如今更加表现出了多样性与随意性、补偿性与非补偿性相结合的特点。如男方提亲时,既有带上姜盐、米、葱、明子等传统物什的,也有直接以送与钱款的;有小伙子赠与姑娘彩线作为定物的,也有顺应时代需要赠送手机等时尚东西的.;结婚头一天“过礼”时男方送酒、肉、茶、烟、米、盐的,也有送电视机的,这主要视经济情况而定,与以前相比,更加淡化了过去习俗中的补偿性,在自由的婚恋基础上,在今天物质日益丰富的时候,过礼、聘礼以及嫁妆,更多的是作为一种伦理礼节被尊重着。 总之,民俗本身就是一种传承文化,而布朗族有语言无文字,其民俗的传承方式无论是口头还是行为传承都是靠记忆保存与传递的,这就带有很大的局限性和灵活性。其婚姻习俗的传承既受大环境:社会发展、时代变革的影响,也受小环境:地域观念、民族心理之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这就要求我在民俗的调查研究过程中,既要对某一具体的民俗事象作细致的考察,又要结合时代需要来进行分析,使之尽可能的在传承上保存民主性的、人文性的精华上一页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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