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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生态学视域下的电视公益节目与和谐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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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1-18 11:25:2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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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经得住和谐传播的价值目标的检验。 三、电视公益节目的发展突破与和谐传播 笔者认为,和谐的受众生态环境的培育需要我们突破以往的“经营节目”的理念,转而树立一种“经营受众”、“经营品牌”的新思维。要借助节目的高水准的公益形象来吸引受众,把握住受众对于媒介品牌的信任心理,积极调动起受众的主动参与意识,将受众作为节目的主要元素之一加以开发利用,并在荧屏上直接地、充分地展现出来。一来丰富了节目的表现形式、更好地实现了“人人公益”的传播目标;二来更培育了受众的忠诚度,将媒介形象、媒介品牌这一无形资产转化为以收视率为量化单位的有形资产。也有在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搭建起一个自由交互的渠道,让双向的信息流通更为自如,让传播方式更为灵活,才能更好地建设一个和谐的媒介生态环境。 以公益节目的政策生态环境观之,政府在对传媒进行管理时,也应以传媒自身的和谐传播为主,变单纯的行政指挥为灵活适时的配合、调控。其中,政府舆论的开放度、透明度的增加,对当前公益节目的发展更是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包容开放、充满活力的政策制度与政策环境是公益节目得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 和谐传播的实质是以媒介为中心的各媒介要素与资源要素之间的良好配合。但现在,“泛娱乐化”浪潮席卷整个媒介生态环境,致使电视节目与行业的创新力大大下降。因此。在节目形态上,遏制媒体中的泛娱乐化倾向极为重要。对于传播目的明确的公益节目,在形态创新的同时应时刻牢记以公益价值为首、以和谐传播为首。并在此框架内对节目做长期的调适。如在中央电视台推出的大型公益节目《感动中国》中,以宣扬传统道德为主,同时恰当运用娱乐元素来强化传播效果、吸引年轻观众,平衡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杠杆,也诠释了和谐传播的宗旨。 和谐传播,倡导的是人、媒介、社会间的互荣共生与平衡进步,达到和谐传播的理想状态,需要将契合受众接受心理的内容以更为灵活的方式传播给受众,同时也要注意受众的反馈、增强受众的参与度;需要政府秉持开放、包容的态度来实现与媒介之间的互动;还需要媒介在不断的创新中、在与其他媒介的良性竞争中谋求更好的发展。公益节目遵循了和谐传播的规律,才能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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