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辈次,这里讲的很清楚。大致说来,康熙年间的杨丙是开创者,杨丙传给齐大壮(乾隆年间人),齐大壮传给唐恒乐。(乾隆嘉庆间人),唐恒乐传给冯克善。冯克善是武卦头目,在离卦教的传授辈次上,冯克善的老师是王祥,王祥的老师是王充。王充的老师是郜二。(嘉庆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那彦成奏,2392号。)冯克善的供词与唐恒乐有所不同。他说王祥和唐恒乐(喜),都是他的武术教师,王教他拳棒,唐教他枪法,这是嘉庆二年的事。到了嘉庆十五年,冯克善的连襟牛亮臣说冯的拳法内有八方步,认为这种脚步是和八卦有关。当时冯就自认是离卦,牛亮臣是坎卦。(嘉庆十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冯克善供词,2377号。)可见梅花拳和八卦教,在冯克善的师辈就已经有联系了。
嘉庆初年、梅花拳、义和拳以及其他拳派,在山东同时存在。据德州缉获的三名习教,习拳人供称:“吕福拜郭为贞为师,学习离卦教和义和拳;董尔明兄弟拜翟道士为师,学习梅花拳并念黄经;刘英拜夏士俊为师学习太子拳。”(嘉庆十九年十月三十日陈预片,3044号。)
道光年间梅花拳在直隶仍很流行。例如曲周县的高洛青,因学习梅花拳,被判处杖一百流三千里。(道光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直隶总督琦善奏,2275号。)董讽学习梅花拳,被判处杖一百,徒三年。(道光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琦善奏,2585号。)两次判刑,都不是按邪教判处的,而是根据清律:“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流,自号教师,演弄拳棒,随同学习者杖一百徒三年”例判处的。梅花拳虽和八卦教有些牵连,但它本身并不是一个教门。
光绪年间山东冠县梨园屯教案发生,大批梅花拳群众参加反洋教斗争,以后,梅花拳改名义和团。
以上三方面:义和拳、大刀会、梅花拳,是光绪年间(十九世纪末)在山东兴起的义和团主要来源。此外,还有大红拳、红拳、神拳种种名目,出现也很早,红拳的来源据说出自宋太祖,应当说是武术中的一派。嘉庆十八年山东城武县张景文,从他的祖父以来三代都习红拳。张景文“素会运气,又会拳棒,实是离卦教首。”(嘉庆十八年十二月六日,山东巡抚同兴奏,2393号。)从张景文的三代推算,至少乾隆初年就已经有红拳,但这时的红拳已经有宗教色彩了。红拳、大红拳大概都是乾嘉年间和红阳会有关的离卦系统。另外还有震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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