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变前后被光绪皇帝销毁了,既为了保护康有为,也为了保护自己。
催令康有为赴上海办报的明谕至八月初二才发出,是在政变前夕,形势已非常危急了。谕曰:“工部主事康有为,前命其督办官报,此时闻尚未出京,实堪诧异。朕深念时艰,思得通达时务之人,与商治法。闻康有为素日讲求,是以召见一次。令其督办官报,诚以报馆为开民智之本,职任不为不重,现筹有的款,著康有为迅速前往上海,毋得迁延观望。”(注:《上谕》,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初二日,《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2册,第97页。)这道明谕表面是催康有为赴上海办报,实际是光绪皇帝表白自己与康有为并无特殊关系。此举表明当时已因康有为引起了严重*危机。
明谕并不反映光绪皇帝和康有为的真实关系,密诏反映的才是真实的。光绪皇帝在政变前夕曾发出两道密诏。第一道于七月三十日令杨锐带出,内容是令杨锐、刘光第、谭嗣同、林旭“及诸同志,妥速筹商”挽救办法。(注:《光绪大事汇鉴》,卷九。)这里的“诸同志”当然包括康有为,而且主要是指康有为(本文下一节对此将有分析)。八月初二日,发明谕的同时,光绪皇帝又令林旭带出一道密诏给康有为,向他说明发明谕的原因,并加抚慰,内有“朕今命汝督办官报,实有不得已之苦衷,非楮墨所能罄也……其爱惜身体,善自调摄,将来更效驰驱”等语。(注:《初二日交林旭带出朱笔密谕》,《新闻报》1898年10月19日(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初五日),见汤志钧《乘桴新获》,第56页。)
自古以来,皇帝的密诏都是赐给他最信赖之人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