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金融活动中的银行团
多国银行团的出现,是进入20世纪以后外国在华银行活动的新特点。银行团,这是外国在华金融活动的新工具,是列强在华权益争夺激化的必然产物。由银行的垄断到银行团的垄断,是进入20世纪后外国在华金融活动的主流。
(一)银行团的形成过程和特点
如所周知,多国银行团的正式出现,是从1910年成立的英、德、法、美四国银行团开始的。在以后的十年中,先是有1912年由于日、俄两国的加入而扩大成立的六国银行团,接着是1913年由于美国的退出而改称的五国银行团,最后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1920年由美、英、法、日重新组合的新四国银行团。也就是说,多国银行团的变迁史,就在1910—1920这十年当中。当然,它形式上的存在,延续了一段很长的时间。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的1946年,多国银行团才结束了它在中国的历史。
但是,研究20世纪外国在华的多国银行团,需要一个视野比较开扩的广角镜,需要把它放在世界资本主义发展的全过程中进行考察。
从广义的角度看,银行团的出现,是资本主义走向垄断阶段的一个标志。它本身有一个形成的过程。也就是说,在四国银行团正式成立之前,银行团的雏形已经出现在外国在华银行的活动中。有的银行本身就是多家银行的组合,可以说,它本身就是一个银行团,德华银行就是较早出现的一个。德华银行的股东有德意志银行、贴现公司、北德银行和巴燕抵押汇兑银行。其中德意志银行和贴现公司的股份,占全部股本的1/4。有人说:“德华银行把所有在中国进行资本投放感兴趣的德国银行成功地联合起来了”(①K),这丝毫没有夸张。
如果说,90年代初的德华银行的组成者,还只限于本国银行,那么,1895年成立的华俄道胜银行,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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