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说,两个公司把各自取得的势力范围确定下来,而把不能确定的推给合办的华中铁路公司。具体办法是:“福公司保持着它已在进行修建的河南铁路〔指道清铁路〕中的独享权利。中英公司的活动范围则划定为北起山东、南至长江、东临海滨、西达四川边境的范围内。”这样“中英公司在保留山东至长江的活动权以外,可以通过出售或协商的方式,把天津至浦口、浦口至信阳以及信阳、汉口至四川成都的铁路修建权,转给华中铁路公司,而福公司则在保有某些矿区的同时,同意不再在达成协议的地区,谋求新的铁路修建权”。至于以华中地区为势力范围的扬子公司,它的活动地区,更是直接与中英公司相抵触。它虽然也在华中公司搭了股份,但是在中英公司的眼中,它始终是一个“潜在的竞争者”(②P)。
存在于汇丰集团内部的矛盾,也广泛存在于汇丰与英国其他银行之间。同为新四国银行团的英国成员——汇丰和麦加利,在对中国政府的贷款活动中,却曾经是一对互不相让的对手。1912年克利司浦借款,就是一个具体的例证。
这笔借款的主角克利司浦(C.B.Crisp),是一名伦敦股票交易所的掮客。1912年他从另一名英国金融掮客白启禄(E.F.Birchal)手中接过了向北洋政府进行1000万英镑贷款的权力,主持的机构也由白启禄的姜克生万国财政社转到由一家伦敦股票掮客行和三家银行组成的克利司浦公司手中。因此人们把它看作一个财团,称之为克利司浦辛迪加。实际上它的台后是在中国长期与汇丰银行争胜的麦加利银行。它是克利司浦借款的实际支持者,对借款的成立“作出了可贵的努力”(③P)。借款协议达成之日,正当六国银行团对北洋善后大借款艰苦谈判之时。当克利司浦抢先取得借款协议、并成功地在《借款合同》中获得优先条款时(④P),汇丰银行在六国银行团的主角阿迪士(C.S.Addis)的反应是:“这一拳终于打过来了”,“所有历经艰辛的工作,毁于一旦”,“我们是给彻底打垮了”(①Q)。
当然,六国银行团的实力是不可轻估的。他们虽然挨了一掌,但是并没有被打垮。最终还是克利司浦退出了战场。借款合同取消了,他为执行这一笔借款而设立银行的计划也停摆了。麦加利银行为此而在北京设立办事机构的努力也放弃了。一切损失都推到北洋政府头上,由债务人付给债主15万英镑补偿费,方才了事(②Q)。
摩擦暂时结束,矛盾继续存在。在克利司浦借款合同撤销10年之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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