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清政府对外贸易政策的指导思想和宗旨,与西方国家有着明显的不同。这些政策的形成,既有历史和文化的背景,又受18世纪中国经济和*的制约。
清政府对外贸易的指导思想,并未摆脱中国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窠臼。与西方国家“增加财富”的观念不同。清政府更加强调体统。它以天朝上国自居,认为西方国家与中国交往是“输诚向化”、“远慕天朝”,因而实行“加惠远人、抚育四夷”的政策。允许西方商人在广州贸易,是“因天朝所产茶叶、瓷器、丝斤为西洋各国”必需之物,“是以加恩体恤,在澳门开设洋行,俾得日用有资,并沾余润”31。乾隆二十四年,曾因生丝价昂,禁其出洋。数年后,又弛丝禁。在申明准其重新出口的原因时,除为国内生计外,清政府同样强调,也是为解决外国“织红不供”的问题,并称“圣训以天下之物供天下之用,尤为通商便民”,“诚中外一体之远模也”32。显然,这种对外贸易的指导思想,实质上并非属于经济范畴,而是体现了中国封建王朝传统的“抚驭外夷”的观念,实为*的范畴。
传统的“抚驭”政策,从来就包括抚育和防范两个方面。在加惠远人的同时,清政府特别强调“怀柔之中,仍应隐寓防闲之意”,旨在“总于抚驭绥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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