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据天国敬避制度的规定,“一切至尊至荣之字,必在天父天兄天王幼主份尚(上)方可称用”(《文书》,《太平天国》(二)第699页。),并不包括天王之子,即光、明二王在内。如天王与幼主以父子同称万岁,但在天历八年(一八五八年)所颁布的礼制中,光、明二王只称“永岁”,而非“万岁”。此外,天国后期干王洪仁□颁布的《天朝爵职称谓》中,记叙天王洪秀全第五子洪天佑,过继到杨秀清名下,仍称王五殿下幼东王“九千岁”而并非“万岁”。显然光、明二王不能和天王的继承者幼主洪天贵福同称“万岁”。
再次,查考天国诏旨、文献和中外官方及私家著作,均无发现光、明王封“万岁”之称号。
二
“天京事变”前夕,东王杨秀清有无搞“逼封万岁”?对此,周自生同志在《对“天京事变”几个有关问题的探讨》一文中,主要根据《李秀成自述》所记杨秀清“逼天王亲到东王府封其万岁”,列举《金陵省难纪略》载:“洪贼曰:‘东王既万岁,世子亦便万岁,且世代皆万岁’”和《天朝爵职称谓》云:“王五殿下幼东王九千岁”的两条旁证,肯定了杨秀清“逼封万岁”是事实。
这里,我仅对周自生同志论及杨秀清“逼封”的若干意见,重作一些考察分析:
首先,周自生同志论证杨秀清“逼封万岁”所引用的第一条重要证据,即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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