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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新派为实施这一方案所提出的*纲领主张也是相当激进的。突出地表现在康有为从《上清帝第六书》起所提出的“开制度局”的纲领性主张。制度局的开设,对变法的实行具有头等重大的意义。按照康有为的设计,制度局是维新派在最高层次上参政掌权、领导新政的一种形式。它既是变法大局的统筹者,又是政事、宪法的议定者和全部新政的领导者,并且在制度局之下,另设有负责“新政推行”的12个“专局”及作为新政地方机构的“新政局”和“民政局”(《杰士上书汇录·请大督臣工开制度新政局折》。),形成了一套维新派自己的组织系统,把原有的封建中央官僚政权和地方官僚政权一概排斥在外。“制度局”建议的提出,表现了康有为所代表的维新派力图在中国的政局中发挥主导作用的迫切愿望。正如康有为所说:“制度局不开,……犹泛沧海而无航,经沙漠而无导,冥行乱驶而当风雨雾雪涛飓之交,而欲诞登彼岸,不致沉溺,岂可得哉”!(《杰士上书汇录·恭谢天恩并陈编纂群书以助变法折》。)维新派在内心中不是把君主,而是把自己当作拯救中国的舵手和向导。
在变法的实际活动中,维新派为争取改革大业早日实现所进行的斗争是坚决的、不屈不挠的。康有为以布衣向皇帝上书、上折、进呈书籍近百件之多,(此据多种史料记载估算。)时间持续10年之久,并且文字言语中充满了对封建弊政的无情揭露,对朝廷迟迟不变法的严厉批评,强烈要求君主改变独尊专制的作法,一再指出中国面临被列强瓜分的危景,甚且说出“不忍见煤山前事”(《上清帝第五书》,《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210页。)之类极其“冒犯”君上的话,这本身就是相当惊世骇俗的举动,如果仅仅是为了求得枝节的变革,实在没有必要冒如此之大的有可能送掉身家性命的风险。维新派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在新式学堂中进行演讲,也大都是锋芒毕露的。如严复的“辟韩”和宣扬西方自由民主精神,梁启超以民权论对抗君权论等等,都在中国思想界中激起轩然大波。湖南时务学堂的维新导师们就是因为言行的叛逆和激烈而被守旧势力所驱逐。戊戌时期维新派处境始终是险恶的,顽固守旧势力的造谣、诽谤、中伤、弹劾从来没有停止过。他们虽时有恐惧之心,但并不因此而将维新屈从于守旧。他们对顽固守旧势力是深恶痛绝的,一再要求君主坚决打击顽固守旧势力,以扫除维新变法的障碍,十分明确地指出:“若皇上仍主由旧,则……永锢开新之人”(《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244、250、262页。),“有开新为说者罪无赦”(《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244、250、262页。);若皇上以为必当变法,则请特颁明诏,“其有旧习仍沿,阻挠观望者亦罪无赦”(《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244、250、2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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