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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戊戌变法性质的再探讨

时间:2007-3-9 17:38:30  来源:不详

  一些同志认为,维新派没有提出推翻清王朝的统治,因此他们的目的仍在于维护封建君主制度,替封建统治“筹自强之策,计万世之安。”(康有为:《上清帝第二书》,《戊戌变法》第二册第140页)愚意以为,这种说法是片面的。

  无可讳言,当时中国新兴资产阶级具有极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维新派的代表人物也确曾表白自己的变法维新是为了大清“万世之安”。但是他们心目中的“大清”是否就是封建君主制度的代名词呢?康有为对光绪帝说过:“顺天者兴,兴其变而顺天,非兴其一姓也;逆天者亡,亡其不变而逆天,非亡其一姓也。一姓不自变,人将顺天代变之,而一姓亡矣。一姓能顺天,时时自变,则一姓虽万世存可也。”(康有为:《进呈俄罗斯大彼得变政记考》,《戊戌变法》第三册第1页)这就是要满清皇室认清大势,顺天而变,只有“变”,才能求得皇族一姓“万世之安”。康有为在《清定立宪开国会折》中,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主张,并说明皇帝虽“尊为神圣”,但“不受责任”;(康有为:《请定立宪开国会折》,《戊戌变法》第二册第236页)皇帝与人民同受宪法的约束。对此,封建顽固派惊呼:“民有权,上无权矣”,“议院设而废君,大逆不道之事更多矣”;(宾凤阳等:《上王益吾院长书》,《戊戌变法》第二册第638页)“民权之说,无一益而有百害”,“使民权之说一倡,愚民必喜,乱民必作,纪纲不行,大乱四起”。(张之洞:《劝学篇·正权》,《张文襄公全集》卷二○二)他们的惊惶、忧虑不是没有道理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皇帝一直是绝对的、至高无上的权威的化身,君主的绝对统治与整个社会的其他方面结成一个庞大的、不可分割的整体。而维新派的开议会、兴民权、君主立宪等主张如果真能实现的话,将会引起整个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的全面崩溃,这怎能说是维护封建君主制

  在世界历史上,资产阶级革命所建立的*制度有民主共和与君主立宪两种形式。它们都同样是资本主义的上层建筑,与封建*制度有本质的区别。各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不同,阶级力量对比不同,决定了各国所采取的形式有别。戊戌时期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客观上力量仍很弱小,在主观上又认为民主共和“其时未至,其俗未成”,(严复:《辟韩》,《戊戌变法》第三册第80页)因此只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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