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康有为对其在戊戌变法时期的奏疏,进行了许多重要的更改和增补,这些改易主要是围绕着立宪法、开国会以及对君权的态度而进行的。那么,促使康做这番改动的原因何在呢?
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中法战争之后,随着洋务运动的日趋破产和民族资本主义的蓬勃发展,一些先进的思想家和受到西方资本主义思想影响的知识分子,已认识到:在学习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同时,也必须学习他们的*制度,对中国的封建主义的上层建筑进行变革。因此,他们满腔热忱地讴歌西方资本主义的代议制,并将此视作谋求富强之道和挽救危亡之本。郑观应就直接提出了实现君主立宪政体之要求。甲午战争惨败使民族危机空前严重,改革封建专制政体的呼声愈加强烈。康有为在《公车上书》中,要求建立类似国会性质的机构,这种机构具有立法机关的权力。显然,康的*主张,是在郑观应等人思想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而提出的,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无疑是具有进步意义的。
但是,当百日维新的变法高潮汹涌澎湃到来之时,康有为地位骤变,由一个无足轻重的人物很快成为新政要员。光绪召见使康知道了皇帝的变法决心。尤其是光绪对维新派言听计从,使康有为等人把变法希望全部寄托在皇帝身上。再加之守旧大臣盈朝,仇视新政,其势汹汹。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康改变了自己的*主张:由原来的兴民权一变而为“乾纲独断,以君权雷厉风行”;由原来建议“设议院以通下情,”改为开制度局于宫中以参酌新政。
康有为的这种转变,从客观上来讲,是因为顽固派在*上占绝对优势,为减少新政阻力,从斗争策略上考虑,不得不如此。如梁启超所云,康很早就开始倡民权,“然其言实施政策,则注重君权。以为中国绩数千年之习惯……苟得贤君相,因而用之,风行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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