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让。然弟不退让,则求今日之假共和,犹未可得也。”(注:孙中山:《致邓泽如函》二件,《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126页,中华书局,1984年。)
应该说,当时通过南北议和与对袁世凯妥协,结束清朝统治,建立民主共和国家,不失为一种较佳选择。革命党人的错误不在于应不应该南北议和,而在于争取袁世凯的同时,没有努力扩充实力,把维护共和放在不断扩充自身的实力上,而是错误地以为,只要袁世凯口头宣誓效忠共和,就万事大吉。这是一个深刻的历史教训。
最后要澄清的是:对袁妥协问题,孙黄之间是否存在分歧?孙中山是否反对南北议和与对袁妥协。关于南北议和,孙中山在回国前就曾表示过,“以和平手段促中国进步,实为吾党本愿。”(注:孙中山:《与巴黎〈巴黎日报〉记者的谈话》(1911年11月21-23日间),《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62页。)表明孙中山自始就不反对和谈。后来回国当了大总统的第二天,就电告南方议和代表伍廷芳,“请每日将议和事详细电知。”(注:孙中山:《致伍廷芳电》(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6页。)以后,南北议和中通过协商所达成的各项协议,都是孙中山亲自审定的。由此可见,断言孙中山反对议和,反对与袁妥协,主张用武力解决是不符事实真相的。用武力解决的愿望,不但孙中山有,黄兴同样有。但没有实力,愿望无法实现,最后不得不走现实的道路。有些人常以“革命之目的不达,无和议之可言也”一语为依据,来说明孙中山反对和议。其实,这句话是孙中山在六七年后写的回忆录《有志竟成》中说的,不足为据。核查当时刊诸报端的记载,孙中山说的是:“革命不在金钱,而全在热心。吾此次回国,未带金钱,所带者精神而已。”(注:孙中山:《与上海〈大陆报〉主笔的谈话》,《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73页。)并没有后来说的那两句话。因此,在南北议和与袁妥协上,在孙中山与黄兴之间强行划线,声言孙坚持革命,黄兴主张妥协,是缺乏历史根据的。
三、如何评价黄兴与“二次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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