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此后,这道朱批被记录于史书,并作了文字上的润色,成为:“朕于西洋教法,原无深恶痛绝之处,但念于我中国圣人之道无甚益处,不过聊从众议耳。尔其详加酌量,若果无害,则异域远人自应一切从宽。尔或不达朕意,绳之过严,则又不是矣!”[33]
由此可见,雍正虽然对天主教有反感,但还没有“甚恶”,还未达到“深恶痛绝”的程度。他既坚决禁教,又要显示事发于下,恩出自上,强调他不过是“从众议耳”。因此,他批准了孔毓珣的建议,要求广东当局妥善解决传教士的迁移事务,不得绳之过严。
他的禁教措施是:将散居各地、专事传教的西洋人驱往澳门或集中于广州,迁移时给以一定的期限,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各地教堂或拆毁,或改作他用。禁止中国人信教,尤其不许满人信教。同时,明确宣布:“西洋人精于历法,国家用之。”[34] 保留清廷任用传教士的方针,将有技艺的传教士集中到京师,为清廷服务,对他们实行保护政策,允许他们自行修道,不许传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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