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兼牧业,殆当时农村最为普遍之风气也。”[58]与蒙古人学农耕相应,民人经营牧业也有它各方面的原因。第一,由于某些区域的自然环境不太适宜农耕经济,农业产量低,只靠农业恐怕养活不了那么多人。因此有些农民开始利用较丰富的牧场资源,从事牧业了。还有人把自己的牲畜交给蒙古人牧养。第二,有征税方面的原因。开垦蒙地都须缴税,但清朝“统一两百年以来,从无征税于大小畜之例”,因而19世纪末“……牌界边民人等牲畜共有十万余头,……”[59]形成了很大规模的牧业经济。第三,商人将讨债得来的牲畜养在蒙地,也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牧业。因商务或高利贷,蒙古民人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蒙方往往成为负债者,以牲畜来还债,给民人的牧业经济提供了资产。[60]蒙人从事农业,民人从事牧业已成为农牧交错地带的一个风景。刚开始,蒙旗方面没有收取民人的牧业税,随着民人牧业在蒙地的大力发展,蒙旗开始收税。此种税叫水草钱,因蒙旗改变政策收取水草钱而与民人发生了不少矛盾。1851年(咸丰元年)准噶尔旗的梅林衮楚克巴赞尔报称:“小人遵命,收取在旗牧场放养的骆驼水草钱,以每骆驼收二百文入官时,民人窟英廷放的四十五峰骆驼、民人张革理放的三十五峰骆驼所定额数未缴付。……”[61]这方面的记载还有不少。
笔者在本文中将农牧参半的区域合称为农牧交错地带。因为,我们很难分别前人所提的“纯农区域”和“半农半牧区”,从上述引文中也看到了这一点。虽说是“纯农区域”,但在其整个经济中畜牧业所占比例还是不小。具体说,鄂尔多斯的主农区域都属于农牧交错地带。
(二)商业
在鄂尔多斯地区不只有农牧业经济,随着移民进入蒙地,商业活动也逐渐活跃起来。
禹贡学会的蒙思明曾对后套开发举出三个由来,即由菜园、渔户和商人开始。“南流(黄河)北流(五加河)中间一块地方,在明朝前半季,尚有汉人居住,到明朝末年,这地方为蒙古人所有,他们就驱逐汉人,把这地方封闭为牧场。不过包头到宁夏的河运并未断绝,沿途仍有不少汉人,经营蒙古贸易。……那时蒙古人恐怕汉人破坏他们的牧场,不许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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