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了土司制度的起源、形成、发展及衰落。这一时期,也对元明清三代的土司制度分别进行了总体研究。研究元代的有李干《略论元代土司制度中的几个问题》(《民族研究》1984年第4期)和高士荣《蒙元政府推行土官制度的原因和特点》(《兰大学报》1997年第4期),研究明代的有王桃《明代的土司制度》(《云南日报》1982年4月19日)和龚荫《明代土司三题》(《云南师大学报》1991年第3期),研究清代的有吴永章《清代土司制度》(《云南民族研究集刊》1985年第1期)、张捷夫《清代土司制度》(《贵州民院学报》1991年第4期)和李世愉《清代土司制度考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1.关于土司制度形成时间和含义的研究。《壮族简史》(编写组,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认为,北宋在唐代的羁縻州县地区健全和严密羁縻州县制度,一般称为土官(土司)制度。到元明两代该制度有所发展。还认为土司制度既是*制度,又是经济制度。《苗族简史》(编写组,贵州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认为土司制度是羁縻州县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它最早始于南宋,元代普遍实行,明代发展完备,清初继承,是当时封建王朝统治南方少数民族的主要制度。张永国《关于土司制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贵州文史丛刊》1987年第4期)认为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统治南方少数民族重要的*制度,是封建王朝制定的一套管理土司的制度,它形成于明代而非宋元。王钟翰主编《中国民族史》(增订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 认为土司制度是一种封建的地方*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在边疆民族聚居地和杂居地带实行的一种特殊的统治制度,形成于元,完善于明,衰微于清。白耀天《土司制度确立于元代说》(《广西民族研究》1999年第4期)和《土司制度盛于元衰于明论》(《贵州民族研究》1994年第4期)二文,前文认为土司制度是封建中央王朝继羁縻制之后在僻远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制度,论证了土司制度形成于元代;后文认为土司制度盛于元溃于明。
为了能准确地把握土司制度的含义,学界对有关土司制度的相关概念也进行了考辨。
(1)土司与土官:杜玉亭在《土官土司两类说考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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