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伐异,以及雍正时期鄂党与张党之间的相互倾轧,都反映出这一问题的顽固性。
鄂党与张党之争一直延续到乾隆即位以后,雍乾之际古州苗民起义,张党对鄂尔泰所实行的改土归流之策进行攻击,作为张党成员的张照自请平苗。张照军前失利,朝廷又起用鄂党的张广泗,鄂党遂乘机反扑,必欲置张照于死地。鄂、张两党的拉帮结派,明争暗斗,不仅影响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皇权。乾隆绝非“容大臣等植党树私”的君主,乾隆十四年(1749),他以征金川失利处死鄂尔泰赏识的张广泗;未几以张廷玉屡请皇帝将来能够兑现雍正令其身后配享太庙的遗诏以及在得到恩允后不亲自赴阙谢恩为由,而削去张廷玉的伯爵,罢其死后配享太庙(21)。此后不久又以张廷玉的儿女亲家四川学政朱荃匿丧赴考、贿卖生员,再次对张廷玉大事治罪,罚银一万五千两。乾隆二十年(1755),则利用胡中藻诗案对鄂党严加惩处,不仅把同胡中藻唱和的甘肃巡抚鄂昌(鄂尔泰之侄)处死,且对已去逝五年的鄂尔泰作出撤出贤良祠的处理,至此两个最有影响的朋党均被摧毁。
在对中下级官员的任命与提拔中如何加强中央集权,的确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明朝所建立的“大计”“京察”其本意是加强对中下级官员的考核,但自明中叶以后由于权臣作梗不仅未能起到整顿吏治的作用,反而使得坚持原则主持“大计”“京察”的官员或被降级调用,或被革职为民。万历十五年“京察”中顾宪成被降调及万历二十一年“大计”中赵南星、高攀龙、顾宪成等人的被革职,都反映出“大计”、“京察”已经背离它的初衷,为结党营私、排斥异己提供了机会,从而引发旷日持久的党争,其结果是摧残正人君子、削弱中央集权、侵蚀明王朝的根基(22)。
亡明之鉴给清朝统治者留下深刻的教训,杜绝“大计”“京察”中的弊端、打破权臣在“大计”“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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