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最多”;“向来贸易商民,全系巴勒布、克什米尔二种,并无廓尔喀本地之人。藏内一切食用物件,全赖外番”(注:《卫藏通志》卷十一《贸易》、卷十五《部落》。)。廓尔喀本是巴勒布以西的一部落,与清廷并无藩属关系。“今巴勒布地方为廓尔喀所并,其人民在藏贸易者,悉称为别蚌子”(注:《卫藏通志》卷十一《贸易》、卷十五《部落》。)。这样一来,原来的西藏和巴勒布之间的贸易就成了藏廓贸易。这种贸易始终处于自发状态,虽有矛盾,西藏历届政府并不设法管理,终于导致由一般的商务纠纷(廓方改铸结算货币,造成新旧货币并存流通的混乱局面,藏方蒙受经济损失)升级为战争,廓方大举攻入后藏。藏廓之间只有习惯边界,且沿边地带无驻防军队,导致西藏沿边的三个宗(县级行政单位)陷落。
B、清廷驻藏军队太少,不足以应付突发事变。藏军来不及动员,且战斗力有限。
C、卫藏封建主利用旧有外交权,与境外势力勾结,如班禅之弟沙玛尔巴就是廓尔喀侵藏的内应。噶伦和地方官员也利用这一权力私与廓方缔结协定,这是一个屈辱的条约,条件非常苛刻。清朝官员没有参与谈判,但可能知道谈判结果,并予以同意(注:《西藏*史》第137页说“中国官员”在向皇帝报告前把原始条约中他们盖章的部分删去了,根据是主要谈判代表噶伦多仁的日记。《西藏图考》卷之二《西藏源流考》则说“侍卫(郎)巴忠,将军鄂辉、成德等调停贿和,未交一兵而糜饷百万。”),失去原则的官员蒙蔽了中央政府和清朝皇帝,为廓方第二次侵藏埋下了伏笔。
D、班禅活佛系统地位不明。班禅系统实际控有后藏,但由于其与达赖喇嘛、驻藏大臣关系不明,导致后藏处于失控状态,加上沙玛尔巴等人的策应,廓方得以大掠后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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