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陈名夏等六人分任汉尚书,徐起元为都察院汉左都御史。六部、都察院实行满汉复制,此后成为定制。但在清人“首重满洲”的既定国策下,“权归满人”18,汉官只能仰承其鼻息。
多尔衮虽明令原明内阁官员与满官一体办事,但其时重要本章的票拟之权并不在内三院,顺治元年六月,大学士冯铨、洪承畴力争恢复内阁的票拟之权,启奏多尔衮说:“臣等备员内院(内三院),凡事皆当与闻。今各部题奏,俱未知悉,所票拟者,不过官民奏闻之事而已。……按明时旧例,凡内外文武官民条奏,并各部院覆奏本章,皆下内阁票拟。已经批红者,仍山内阁分下六科,抄发各部院,所以防微杜渐,意关深远。以后用人行政要务,乞发内阁票拟,奏请裁定。”多尔衮“是其言”19。冯铨、洪承畴等原明降清大学士,意在将内三院的职掌恢复到明内阁的票拟大权,多尔衮表示同意,这在实际上沿袭了明之内阁制度。
然而,“票拟”不到一年,多尔衮即认为,“凡陈奏章,照故明例,殊觉迟误”,往往误事,于是决定,各部院以及各省文武官员奏章不再经由内院大学士票拟,“可即速奏。候旨遵行”。所奏与六部无涉者,如条陈政事、外国机密、奇特谋略等本章,“俱赴内院转奏”20。于是,票拟之权又形同虚设,这表明了清初统治者不愿有一个“靡不所领”的权重内阁,惟恐大权旁落。同时,也与当时内三院及廷臣中汉官南北之争有着密切的关系。
三
汉官南北之争,自阉党冯铨等人内院之时即已开始,其渊源仍是明季党争。
摄政王多尔衮入关伊始,多重用降清的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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