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贵总督彰宝、李侍尧、闽浙总督杨廷彰、富勒浑、陈辉祖、伍拉纳、直隶总督杨景素、四川总督阿尔泰、陕甘总督勒尔瑾、两淮盐政高恒、江西巡抚阿思哈、郝硕、贵州巡抚良卿、钱度、江苏巡抚闵鄂元、浙江巡抚福崧、王亶望、山东巡抚国泰、湖南巡抚方世俊、福建巡抚浦霖、兵部侍郎高朴等二十余人,以致乾隆沮丧地说:“各省督抚中廉洁自爱者不过十之二三,而防闲不峻者亦恐不一而足”[8]。而且,贪污的数量巨大,动辄上万甚至几十万。如甘肃捏灾冒赈案,通省因赃数超过2万两而被处死的官员就有二十二人之多。再如福建巡抚浦霖被抄家时,仅在他原籍抄获的现银,就有二十八万两之多,其它的房产等尚不在此数。至于大家所熟知的和珅贪污更甚,家中财物更是不计其数。
特别严重的是各级官吏纷纷利用国家权力牟取私利。主管官吏选拔和考核的吏部生财有道,“不论政务之闲剧,人才之长短,惟较量肥瘠,会计多寡,善逢迎交结者为能员,悃愊无华者为不胜任,”以致嘉庆帝无奈地说:“大不法小不廉,吏治不清,民生何赖?甚至大缺一万,中缺八千,形诸白简,此非彰明较著者乎?……朕澄叙官方,首先责己,力行节俭,永杜贡献。诸大吏受任既重,养廉又优,贡献之费已除,权门之索又绝,必应清白乃心,为国宣力。然而风气未移,俗态犹故,时有在朕前借端尝试,巧言利国,实皆利己,似此者不一而足。”[9]因此嘉道时人沈垚于嘉庆初说“居都下六年,求一不爱财之人而未之遇。”[10]
河工官员则利用其巨大的财政经费支出千方百计营利,而对关系国计民生的河患熟视无睹,甚至偷工减料乃至有意拖延。嘉庆十五年十月的一道上谕中就说:“近年以来,南河工程所费帑金不下数千万两,而漫工倒灌,岁有其事,偶值风雨,即不能防守平稳,且每有一处漫工,遂请帑大办,其岁抢修银仍不能少减,无日不言治河,究之毫无功效”[11]。清帝对治河非常重视,投注大量资金,而河患不断,年年有险情,本身就说明了治河官员的腐败。
地方州县官的贪污腐败问题更为严重,“惟以逢迎上司为急务,遂置公事于不问,视陋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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