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形的精神箝制:封建教化
在专制国家,统治者对臣民的统治手法主要有二:暴力压服与精神*,古今中外无一例外。中国古代礼法并用、恩威兼施、德主刑辅都是这种治术的具体运用。而在承平时期,精神*式的封建教化对统治者来说显得更为重要。满清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为求长治久安,有效地统治以汉族为主体的江山,极力吸取历代统治之术,对精神教化尤为重视。清开国不久,顺治帝即宣称:“教化为朝廷首务。”[29]顺治九年(1652年),清帝仿明代“圣训六谕”,颂布“六谕卧碑文”。康熙九年(1670年),清廷又颂“上谕十六条”,即:“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论,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做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心,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诫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30]雍正二年(1724年)清世宗对圣祖“上谕十六条”详加阐释达万余言,称为《圣谕广训》,刊刻颁行各省督抚学政,转行各府、州、县地方文武官员及教职衙门,晓谕军民生童人等,通行宣讲。以皇帝钦定的“圣谕”作为教化的核心和主要内容,是清代教化的重要特点。除此之外,儒学经典、律令、礼仪以及乡规民约等也是教化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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