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无不在巡警局的管辖范围之内。”[38](P4)所以警察制自其 创立伊始,就和近代城市文明结下不解之缘。
“巡警本是文明之政”[39],新式警察的出现本身即为城市文明的象征,“警察之组织同于军队,而其实质则为文明之官吏,二者依于形式上之威仪而取人民之钦信者…… 惟服制既齐,礼仪必肃。查天津巡警章程,其礼式概仿日本整立举手之礼,宜推广照行,从前之繁缛而归之简单,由是衣冠既整,瞻视亦尊,容止威仪可象可法而后重之以资 格,假之以阶级。”[40]警察自出现伊始,即十分注重仪表。天津巡警很早就改装易服,至1905年时,警察“已剪去发辫三分之一”[41]。而北京“自外城改换天津巡警以来,颇资整顿,一切动作装束,极觉精神,现在内城巡捕亦拟改换新装,目前衣帽等物均 已按段分放,不久即行更换,以示内外城彼此一律。”[42]很快《大公报》又报道:“ 闻北京内城警兵将于今年灯节后,一律改换西装,并于同时剃去发辫。”[43]这些变化 在当时的老百姓看来当然会“颇觉耳目一新。”[44]
此外警察还十分注重礼节的改良。礼节的改良一方面显示了*文化的变迁,另一方 面也是城市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内城左分厅曾经制定了详细的兵警礼节:一 、应对之施礼者。甲、兵警相遇在街,互行举手礼,持枪立正为礼,有人违警时先向之 行礼,再劝谕。乙、定装长官无论是否素识,均行礼。丙、素识长官无论著何服饰均行 礼。丁、兵警成队相遇欲越过时,先向队官声明;二、室内礼节。行礼者无论手持佩剑 持棍持枪者,皆立正,答礼者坐时起立颔首,立时颔首;三、室外礼节。无论徒手佩剑持棍皆立正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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