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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末警察与直隶、京师等地的社会文化变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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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0:1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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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查有年老病赢之乞丐由分区送交栖流所收养,其年尚壮犹堪力作者一律饬送习艺所习艺。”[68]并曾将乞丐送至卫生 局、教养局收养工作,使其自力更生[69]。而北京作为全国首善之地,对此也非常重视 。“正阳门、横盘街一带,以及崇文、宣武等门遇有外国人往来,而乞丐成群向之索钱 ,尤关体面,此风更宜禁绝。”[70]故此北京设置了教养局和习艺所多处收留乞丐流民 。北京外城工巡总局还制定了一套详细的教养办法。“将原有之育婴堂粥厂改为公立育善工厂,普育堂粥厂改为公立普善工厂,梁家园粥厂改为公立怀幼工厂,专收乞丐贫民 少壮者,教以各种浅近工艺,使毕业出厂藉谋生计。将原有之公善堂粥厂改为公立公善 养济院,玉清观及兴善暖厂二处改为兴善济院,专收各项残疾及年在六十岁以上或五十 余岁而无精力者入院,常年留养以终其生。其原有之崇善堂粥厂改为公立崇善女养济院 ,专收年老及残疾乞丐妇女以教养。第二局改为官立教养女工厂,专收乞丐妇女习工,并准其携带乳子幼孩入所做工,其章程与男工厂略同。”[71]这种处理乞丐的方式合乎 了近代的慈善理念,有利于社会风气的改良和城市形象的维护。
近代性的公交观念也开始初步确立,在此方面警察更是当居首功。在中国传统城市中 并没有严格的分左右而行的道路交通规则,行路各凭所愿,故而在繁华商埠,往往车马拥挤,秩序混乱,甚至会造成严重的伤亡。自从警察出现以后,开始有了近代意义上的 路规路则。北京“雍和宫庙会之期,历年以来……异常拥挤,以至不肖之徒藉端滋扰, 今岁特由巡队派拨巡兵数十名,按段分区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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