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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末警察与直隶、京师等地的社会文化变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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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0:1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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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其他有关城市形象维护的事项,警察也十分重视。如禁止人们赤身*及大声歌唱[62];严禁车夫光着膀子,要求其必须穿着号坎[63];要求保护路边树木,注意环境 [64]。天津巡警局还下令对沿街房屋进行整顿,“现在临街房屋参差不齐,其间小屋窝 棚破烂不堪,殊不足以壮观瞻而新耳目。津埠为互市名区,马路为通衢要道。”[65]所 以要求进行改造,并且还照顾穷者困难,同意由政府暂时垫款,分批归还。而在维护城市形象的同时,警局其实也提出了维护国民尊严的问题,认为国民的粗俗行为“不特有 失文明,抑为外人窃笑,于政教大受穷败之影响。”“不但观之不雅,犹恐遗笑外人。 ”[66]故而警察对于城市形象的维护,亦有维护国家体面、捍卫民族尊严的深意蕴涵其 中。这样在潜移默化之间,宣扬了自尊、自爱的近代市民理念,增强了国民的爱国意识 。
在清末城市中还有一个很大的痼疾即乞丐问题。“现在京师地面……鹄面鸠形之辈, 游荡无籍之徒,仍复接踵于道……岂有为中国之子民,处辇毂之重地,当膂气方刚之会,负官骸无阙之身,转可任其闲游荡废,贫窘待尽乎?”由此“滋游手而扰治安。且沿 街讨要,风化攸关。”[67](P193~194)急需对乞丐进行整顿。清末警察在此问题上采 取了一种比较科学的处理方式,注重了教养结合,将市容市貌的整治与发展工业和教化 民众直接挂钩。天津为此特地制定了风俗警察办法。“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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