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活方式变动催生新社会观念
新生活方式在短时间内流行成风,形*争趋之的社会风尚,反映了人们选择这种新生活方式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是人们适应生活需要的一种自然选择,有其适应现实生活需要的合理性。因此,一些站在现实立场、从现实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来考虑问题的人们,也开始面对和正视这种合理性,不再拘泥于传统伦理观念的束缚,而试图寻找新的伦理依据,来说明这种新生活方式的合理性,新伦理就这样萌生了。
如在经济生活方面,对于洋货流行,有人提出人们喜新厌故、喜欢奇巧之物,这是人的本性,是不可改变的,因此洋货流行也是不可能扼止的。他们不再拘泥于道德上的评判,而是从商业化的市场规律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认为由于人喜新好异的本性,洋货流行就是不可能扼止的,这表明洋货具有广大的市场,这是一种利源。人们由“利源”的认识,进而得出了从利源中获取利润的“利权”观念,西人就是靠掌握这种利权而赚钱致富的。在人们的意识里,本来中国的“利源”,自然应当由中国人获取利益,即“利权”本应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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